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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收費誰說了算?有人說,是物業公司說了算,爲啥?人家是“大管家”,管着大家呢,讓交多少就得交多少,不然,就容易被取消服務。還有人說是業主說了算,物業法規定,若物業不靠譜,業主委員會可以罷免物業,這權利讓業主腰桿硬起來,覺得炒物業,就像老闆炒員工一樣容易。
其實,都不在“點兒”上。真正說了算的是物業法。
今年是哈市物業年,是物業優勝劣汰的一年,筆者瞭解到,在物業逐漸正規化的同時,仍有許多小區物業問題不少,包括物業“一言堂”,收費自己說了算;業委會不健全,甚至根本就沒有;還有的物業收費不備案,收費與服務不相稱;業主與物業不和諧,心擰不到一起去等等。
筆者認爲,在所有物業服務中,橫亙在業主與物業之間的,最容易讓業主“隔心的”莫過於物業“一言堂”。物業以管理者自居,忘卻了其服務的根本屬性,在物業服務中,常用先入爲主的思維,以“我們說了算”、“我們定多少就是多少”姿態,當起了“管理者”、“領導者”;或者也徵求意見,也體恤民意,也講民主,也籤“協議”,但骨子裏卻透着“假”。
物業“一言堂”另一表現就是常常混淆物業資質和服務水平。常常以“資質低但我們服務水平高”爲由,擡高收費價格,讓業主一頭霧水。其實,物業資質和服務水平都有明確的標準,並不能憑自己說“我的服務如何就如何了”,物業的服務不但要通過業主認可,通過相關管理部門檢驗,還要經過物業法規的驗證。
有道是,清官難斷家務事,一個小家庭的事都那麼複雜,何況是社區“一大家子”的事。但是事無鉅細,無論有多複雜,多麻煩,都難不過一個“理”字。物業法就是對這“理”字的具體表達。
向物業費“一言堂”說“NO”,就是明理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