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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熱線華西社區報記者崔怡卓
近日,家在金沙的唐女士煩惱不斷,她打來電話告訴記者說,自己購買的金沙某樓盤在交房時發現,房屋比以前自己印象中看到的樣板間要小很多,而合同中規定的面積是建築面積,自己也不懂如何實際測量,這可如何是好!
快到年底了,很多新房也到了交房的日子,本來是個歡喜的事情,但在交房過程中卻冒出各種問題:要麼房屋面積不夠,要麼建築質量不達標……當碰到這樣的問題時,該如何解決?到底誰來負這個責任?社區報記者爲你諮詢相關專業人士,幫你找到最佳處理方法。
實際目測確實偏小前兩天,記者趕到唐女士所說的樓盤,一探究竟。唐女士拿着合同說,她購買房子時合同裏標明建築面積爲92平方米,而自己拿到房子時感覺才60多平方米的樣子,感覺很失望。
記者隨唐女士進到新房中實際走了一圈後發現,屋子感覺確實有點不像92平方米的樣子。隨後記者問唐女士,公攤面積有多大?唐女士說,當初售樓小姐說這個房子的公攤也就14平方米左右,屋內面積算下來也應該有78平方米。可是現場看來,怎麼看都不夠,目測這麼大的差距,找誰說理去?
面積不符有據可循某房產建築方面專業人士包先生說,根據有關規定,買賣雙方因設計變更造成的實測房屋套內面積或建築面積(含公攤面積)與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房款;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要求退房。開發商應在買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退還已交房款,並支付已付房款利息。
如購房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購房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開發商返還購房者,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雙倍返還買受人。
如果您在交房時,發現任何問題而無法解決,可撥打華西社區報交房熱線,我們將幫助您儘快合理解決問題,讓您得到一個滿意的答覆。交房投訴熱線:186157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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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鏈接二手房合同可以代簽嗎?日前,一位社區報讀者王先生打來熱線電話諮詢,最近想要購買一套二手房,但是房屋所有權人不在國內,房東要求二手房買賣合同由他的親屬代簽,這樣可以嗎?
記者就此採訪了二手房交易市場相關工作人員。該人士說:“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代簽合同是經常遇見的事情,如果操作規範,這是法律允許的。但是如果操作不規範,事後無法證明賣方本人與代理人之間的委託關係,往往容易出現交易風險,尤其對於買方而言,可能帶來經濟損失。”
社區報記者提醒,當房屋所有權人實在無法到場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請買方留個心眼,一定要求委託人提供產權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並且該授權委託書必須經過公證。簽約後,買方應該把賣方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與合同一起妥善保管。華西社區報記者胡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