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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收費標準要明示
本市商品住宅小區、保障性住房小區將推行專業化物業管理模式。示範小城鎮住宅小區和城中村改造安置小區可以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自行成立管理服務單位,爲其提供衛生保潔、公共秩序維護、綠化養護、共用部位養護等日常管理服務。商品住宅小區、保障性住房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等級,提供相應服務,並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和下列要求:在小區內辦公場所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服務內容、收費標準、項目管理人員職責分工等;設置政策法規宣傳欄、管理規約公開欄、小區事務公示欄,及時向業主公開公示物業服務信息;設置物業服務意見箱、業主委員會工作建議箱,定期收集意見建議,改進措施具體有效。
舊樓區改造後推行物業管理
舊樓區改造後也將實行社會化服務公司管理、產權單位自行管理、居民自治管理3種方式。舊樓區居民自治管理的,由社區居民委員會牽頭組織,樓門棟長協調配合,居民和志願者參與,落實小區衛生清掃保潔、門崗執勤、車輛停放、秩序維護等服務。也可以自行成立服務隊伍進行日常管理服務。舊樓區物業管理應當達到下列要求:在小區顯著位置公佈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以及收費標準;樓道內無亂貼亂畫,樓內外衛生清掃及時,垃圾日產日清,小區環境乾淨整潔;小區主出入口24小時值勤,定時對小區內公共區域進行巡視,車輛停放有序,公共秩序良好;公示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責任單位。
聯席會議制度解決物業重大問題
實行街鎮、社區兩級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街道聯席會議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召集,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社區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或舊樓區管理服務單位等各方負責人,以及業主代表或者居民代表參加。負責協調解決本轄區內社區物業管理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並形成會議紀要在社區範圍內予以公告。社區物業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由社區居民委員會召集。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社區民警、業主代表或者居民代表、小區管理負責人等人員參加。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
《辦法》規定,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複雜的社區物業糾紛調解工作。社區居民委員會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一般性物業糾紛的預防和調解工作。此外,本市將建立社區行政執法聯動機制。市容園林、規劃、房管、公安、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等相關部門應當加強日常巡查,對社區範圍內的違法違規行爲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治理。
拒交物業費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新建小區在居民入住前,由區人民政府組織協調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派駐社區居民委員會籌備組,做好社區管理相關工作。居民入住後,由籌備組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選舉產生社區居民委員會,並與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相關工作銜接。新建社區辦公服務設施,應當依據相關規定辦理移交手續,確保在居民入住前投入使用。物業服務企業或舊樓區管理服務單位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或協議的約定提供管理服務,按時收取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企業或舊樓區管理服務單位未按合同或協議約定履行服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社區居民委員會幫助協調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或舊樓區管理服務單位就物業服務費收取工作中產生的矛盾。經催繳、協調仍拒交物業服務費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舊樓區管理服務單位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突發電梯故障可動用房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
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應當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業主委員會負責組織業主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方案進行書面確認,並監督實施。本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增值資金除市財政部門覈定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費用外,其餘轉入房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專戶,用於已建立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物業項目的應急維修。《辦法》規定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該項目的房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房屋局部屋面滲漏,外檐脫落,道路破損、塌陷等受益範圍、責任人無法界定的;突發電梯故障、排水管道漏水等影響業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經業主大會同意的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緊急維修項目。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維修內容除外。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物業管理小區,可以由社區居民委員會負責物業項目房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的申請和使用。此外,市民政局會同市國土房管局將定期對社區物業管理工作進行考覈,並將公佈監督投訴電話,接受居民舉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