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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牛違建”曝光後,北六環一別墅小區業主林女士家的兒童房不得不停工了。林女士抱怨說:“開發商自己在小區裏也有別墅,是他們家帶頭蓋,我們纔敢跟着蓋的”。
“在違建現象比較多的商品房小區中,除了開發商賣房時暗允業主自建這個因素外,開發商自己在小區建違建,給其他業主起到‘示範’作用的現象也不少。”對於目前新建小區違建形成的原因,昨天,京城一位物業公司老總陳言(化名)向記者細述了違建氾濫的三大“引擎”,其中,特別提到了開發商“率先垂範”的作用。不過,他也指出,這樣的開發商,主要是一些中小開發商。
售房亂承諾留下“後遺症”
從1998年開始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陳言,服務過的小區有十幾個了。說到一些小區違建之所以能“星火燎原”,陳言認爲最大的“引擎”是開發商銷售時胡亂承諾客戶,給入住後留下“禍根”。
“比如頂層贈送露臺、一層送花園等。有了開發商的承諾,入住後,業主就加蓋。到那時候,開發商的態度往往是模棱兩可。而物業公司,一般是沒法跟開發商對抗的,因爲項目是開發商給的,幾年內的維修要開發商支持,空置房的物業費也要開發商給。面對業主加蓋,有的開發商直接告訴物業,‘你們處理,別找我。你要是有本事讓業主別蓋。要是制止不了,也是你們物業的問題。’所以物業這時候只能表面扛扛,物業公司是服務企業,沒有執法權力,扛不住就算了。”陳言說。
他還提到,開發商也知道這些承諾不合法。所以一般只口頭說贈送,不寫進銷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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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區芭蕾雨悅都小區,幾乎每一棟樓都有私自搭建的陽光房。在今年本市嚴厲打擊違法建設專項行動以來,該小區10多戶陽光房已陸續拆除。然而在約談加蓋違建的業主時,多名業主表示,買房時銷售員已承諾可以加蓋陽光房,算是買房贈送面積。但對此,開發商方面予以否認。
開發商自己帶頭蓋“違建”
“2002年左右,我在東三環一個小區的物業公司做。這個小區是一家外地開發商進京做的第一個小區,當時,開發商賣房對內部員工有優惠,結果從老闆、高管、部門經理到銷售員都在小區的一期買了房。入住後,開發商老總率先在自己頂層加蓋了一層。物業公司根本管不了。之後,小區的其他業主也在頂層陸陸續續建了一些陽光房,物業公司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據陳言介紹,之後,那個小區建了好幾期,但就一期違建現象最多。
陳言還介紹,在商品房小區剛剛興起那幾年,開發商在自己建的小區裏“留房”的現象很普遍,其中一些開發商認爲這是“自己的地盤”,帶頭私搭亂建。不過,這樣做的開發商,中小開發商較多,大公司會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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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永泰小區開發商自己把樓頂的設備機房改成小單間,然後包給個體戶,個體戶再出租。北六環一別墅小區,開發商把自己購買的別墅打通,中間加蓋三層,變成連體豪華別墅。
“有本事的人”膽子大
陳言說,在一些小區中,只要有條件,一層、頂層的業主都想加蓋,這很正常,誰不想讓自己家的房子大一點?但因爲不合法,一般業主都不敢蓋。最開始帶頭蓋的,除了開發商,還有各種“有本事的”,不管有權、還是有錢,反正都是物業公司管不了,或者不敢管,或者管了會給企業找麻煩的。
“這些人膽子都很大,能量也都很大。2006年左右,在北四環一個小區,當時有業主投訴,鄰居在樓頂加蓋。我們去現場查看,還沒回到辦公室呢,老總電話就打過來了,說這個事兒他直接負責,他負責的結果就是房子順利建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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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部門透露的數據,北京市221個低密度居住區,也就是一些別墅、豪宅社區中,有173個存在不同程度的違法建設,佔到了整個社區數量的近80%。爲什麼別墅違建多,除了有空地、有條件外,別墅的業主“非富即貴”,膽子大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解決之道
政府管理是關鍵
“在南四環一個小區,我在的時候,小區里根本沒有違建。爲了不讓業主違建,我們當時下了很大力氣,關鍵是開發商和物業一體,也很支持不許違建。第一,開發商設計房子的時候,就不設計露臺;第二,銷售的時候,開發商明確告訴業主不許建違建;第三,裝修的時候物業加強管理,發現違建,馬上制止,找到開發商,開發商也不允許,態度很堅決。”
陳言認爲,其實這裏面有三方對違建有責任:開發商,物業,政府。只要三方一致,違建就不可能建得起來。其中,最關鍵的是政府。“政府態度堅決,誰敢胡來?發現一個處罰一個,罰到不敢再做,違建也就沒了。”記者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