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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中心城區城市建成區內城中村密佈,不僅居住環境差,而且綜合管理不到位、土地利用率低,近日,市人大出臺了“關於中心城區禁止一戶一宅模式進行民房建設的決議”,重點對實施範圍作出明確界定。
中心城區禁止一戶一宅模式進行民房建設的實施範圍主要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東至玉溪壩區東部山地,南至高倉大廟山及環湖路,西至大營街匯溪路及昆玉高速公路,北至太極山、小龍潭一帶(龍馬山下),包括玉溪大河以北的生態文化區、玉枕山片區,玉溪大河以南的舊城區、高倉片區、新火車站片區,控制面積約55平方公里,涉及24個居委會管轄範圍,共100個居民點;第二部分是北城新區,東至規劃東繞城高速公路,西至規劃晉紅高速公路,北至梅園,南至小白井村,控制及面積20平方公里,涉及10個居委會的管轄範圍,共46個居民點。
“按照規劃實施民居建設,爲的就是明確農民的住宅產權,讓農村住房也能納入土地流轉的範疇。下一步,我們將會針對居民施工的相關程序、報批費用是否能申請到資金支持方面再作一些討論研究。”玉溪市規劃局副局長陸建明介紹,在實施禁建範圍內的居民點,如果在決議出臺前已經取得村莊規劃和宅基地用地批准手續的,可繼續實施建設,否則不得再以一戶一宅模式規劃建設;而其他範圍地區外的居民建房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的前提下,按多層或中高層、高層單元房形式,配套齊必要的基礎設施進行規劃,逐步審批後才能辦理用地手續並進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