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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的樓房建好了金泉小區19號樓南側一棟三層樓房眼看就要完工了,這是居委會籌建的社區活動中心。本來建起社區活動中心是件好事,可是部分居民一提起這棟樓房,第一反應不是高興而是有點窩火。居民們講,該處曾是小區最大的一塊綠地,是居民們晚上休閑散步的好去處。居委會建活動中心,沒有征得居民們的同意。
【居民反映】小樓起來了綠地卻沒了
在金泉小區19號樓南側,記者見到了仍在施工的那棟三層樓房,該棟樓東西走向,外牆已經粉刷完畢,在周邊略顯老舊的居民樓中,這棟樓磚紅色的外牆格外顯眼。一位工人介紹,這棟樓是去年八月份開建的,現在還剩一些掃尾的活兒。『只要把院子裡的地磚鋪上就差不多了』。
居民徐大哥介紹,原來這棟樓的位置是小區裡邊最大的一塊兒綠地,『以前這裡有兩個花壇,一個小廣場,還有挺多樹,白天晚上的都有很多的大人孩子在這裡玩兒,現在蓋了這個樓,以後可就沒那個福氣了,另外這個樓建上以後會不會影響周邊樓房的采光也還是個未知數』。
居民齊女士告訴記者,把綠地改成三層樓,事前並未經他們同意,只是貼了一個公告。公告貼了不到兩天就被人撕了。
居民們認為,居委會建活動中心是好事,但是小區綠地的產權是業主共有的,居委會沒有征得大家的同意就毀了綠地,侵犯了社區居民的權益。
【居委會回應】發過征求意見函僅少數人反對
帶著居民的疑問,記者找到了金閣花園居委會康主任,康主任告訴記者,新蓋的三層樓是社區活動中心,此外還預留了一部分的居委會辦公場所。『現在我們居委會的辦公場所只有兩間平房,共80平米左右,還是2005年的時候從物業上租的,有時舉辦一些活動還得出去借場所』。
對於居民的異議,主管此事的北閘子社區居委會劉振元書記告訴記者,這棟樓在建設前已經發過征求意見函,是得到了居民的同意纔開建的。『我們給位於綠地東、西、南、北四個方向的居民樓發了征求意見函,有50多個人都摁了手印,現在樓都快建好了,還一直不同意的也是極少數人。』
至於大家關心的產權問題,劉振元解釋,在小區興建之初,這塊地就是屬於北閘子的規劃用地,土地產權並不歸居民所有。『當時開發商想在這塊地上再建上一棟樓,我們居委會沒讓他蓋。因為我們打算在這裡建一個社區活動中心,當時條件不成熟,地方閑著也是浪費了,就先建了一塊綠地。現在條件允許了所以再改建社區活動中心。』
【律師說法】是否違規得先看土地權屬
針對該問題,記者諮詢了山東豪纔律師事務所周華律師。周律師告訴記者,這一事件中,問題的關鍵是要查證這塊土地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這塊土地是登記在開發商的名下,小區居民在購買房屋時已經分攤了綠地面積,那麼居委會若在這上邊建社區活動中心,根據物權法第76條的規定,需要征得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同意,並報規劃和城管部門審批纔可動工』,另外周律師也表示,如果這塊土地產權當初並不是小區業主共有,而是當初預留的規劃用地,居委會按照預先規劃建樓,無可厚非。文/圖見習記者李林超記者曹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