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近日在回覆市人大代表陳長欽《關於保障房裝修的建議》時說,拆遷安置房裝修後交付不現實,但我市將通過樣板房試點裝修的模式,倡導拆遷安置房統一裝修。
陳長欽代表在建議中提出,一些保障房與拆遷安置房採用“毛坯房”形式交付,這種形式存在不少缺陷。因爲現在大部分安置房和保障房是電梯房,業主自行裝修勢必增加電梯負荷,影響電梯使用安全與壽命。而且各個業主入住與啓用時間各不相同,裝修時間長短不齊,早期入住的業主將遭受長期困擾。加之當前人工費及材料費不斷上漲,業主自行裝修將增加中低收入、住房困難羣衆的經濟負擔。陳長欽代表建議,保障房與拆遷安置房應粗裝修後交付,實現拎包入住。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表示,對於保障房與拆遷安置房的裝修問題應區別對待。公租房和廉租房是我市正在大力發展的兩類保障房,對這兩類保障房,我市的做法與代表的建議不謀而合。近幾年,這兩類保障房均堅持完成室內裝修,配備潔具、煤氣竈、抽油煙機,餐廳和客廳鋪玻化磚,臥室鋪金剛板,室內裝實木門等,可實現拎包入住。而拆遷安置房是具有保障性質的普通商品房。如建設單位進行裝修,這部分成本將計入銷售價格,而且這類保障對象因本身經濟、審美等差異,對裝修需求差別也較大,進行統一裝修會產生二次裝修造成的破壞結構、增加成本、浪費和擾民等現象。因此,對拆遷安置房最好是通過樣板房試點,倡導拆遷戶統一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