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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來自市婦聯權益部的統計顯示,年初至今我市婦聯繫統信訪總量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婚姻家庭類問題佔到信訪總量的77.71%,孩子、房子相關問題成爲信訪婦女羣衆的兩大訴求熱點。
離婚後男方不讓探視孩子,怎麼辦
有些信訪婦女反映離婚後因男方拒絕探視,見不到孩子。因長期見不到孩子,她們思子心切,卻不知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市婦聯權益部部長李安紅說,孩子在父母離婚後無法見到父親或者母親,會有很不好的後果,對他們今後的學習、就業乃至性格都將產生不良影響。她說,離婚夫妻要改變傳統觀念,把夫妻關係和親子關係分開看待。作爲父母,有責任給孩子營造一個健康的心理成長環境,即使離了婚也要保證孩子能繼續得到父母雙方的愛,儘量減少家庭破裂給孩子造成的心靈傷害。其次,離婚夫妻要協商好離婚後孩子探視的具體細節,比如多久探視孩子一次,每次探視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都要作出具體約定,這樣才便於執行。她還說,如果男方以各種理由拒不讓女方行使探視權,女方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通過收集錄音、證人、證言、提供調解記錄等證據,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探視權或變更撫養權的訴訟。
對待房產不能當甩手掌櫃
在接訪中,市婦聯發現許多婦女對房產問題一知半解或完全不知,被侵權了還矇在鼓裏。
有些婦女對房產證概念模糊,她們往往覺得夫妻財產理所應當一人一半,卻不知道房產證有分婚前和婚後辦理兩種,房產證上寫着誰的名字等情況對離婚時能否享有房產權都有着重要影響。有些婦女把買房事宜交給丈夫全權代理,結果丈夫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父母一方的名字,一旦婚姻破裂,女方則無法分割公婆名下的房產,只能分到房產的1/4。還有的婦女糊里糊塗簽訂協議,放棄了本應屬於自己的合法權利,比如有一名婦女因不堪丈夫帶“小三”回家,自願放棄房產,協議離婚,淨身出戶,導致離婚後無處安身。還有一名婦女在二婚時簽下放棄丈夫房產繼承權和居住權的家庭內部協議,面臨丈夫去世後她將無房可住的困境。
李安紅說,針對婚後享有的法定房產權利,婦女應該知道,不能當甩手掌櫃,要確認自己的名字是否登記在房產證上,房產證上不輕易加名,房產證要妥善保管,保留好購房時的相關出資憑證,保護好自己的婚後共同財產。在籤任何協議前都要認真思考、仔細研究、慎重決定,必要時可求助專業律師,以免一時疏忽造成今後生活和維權困難。
記者還了解到,省市婦聯都爲婦女維權開闢了通道。省婦聯法律服務公益網(www.12338fj.com)全新改版後近期上線運行,該網突出在線服務,新增網上法律諮詢、心理諮詢、網上接訪、法援申請等內容,方便婦女羣衆足不出戶就能獲得維權服務。此外,市婦聯在每週三堅持請律師參與接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