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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民王文斌反映,稱在2011年他通過中介在江寧區以48萬元價格,購買了一套90平方米的拆遷安置房,就在他準備入住時,發現這套房已住進了人,而對方也稱是花錢購買的。現在時間已過去2年多了,賣房人一直聯繫不上,這讓他很苦惱,每天揣着鑰匙,看着房子卻不能入住。
48萬元買二手拆遷安置房
王文斌購買的這套拆遷安置房位於江寧區天景山路天景公寓榮華苑7棟509室。王文斌說,2011年該小區還在建設中,他通過中介以48萬元價格,購買了這套房子房票,當時賣房人是一個泰州人,而這個泰州人也是二次轉手,她是在2004年從當地拆遷戶王臘生手中購得該住房房票,買房時泰州人和王臘生也都到場。
王文斌在拿到王臘生簽訂的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入住協議、購房資金的往來收據等證件後,又與王臘生約定好在房子蓋好拿到房號後,必須和他共同去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王文斌便將48萬元房款付給王臘生。
剛拿到新房鑰匙,房內卻已住進他人
2012年7月23日,王文斌到江寧科學園高校物業有限公司辦理了抽籤及入住手續,並拿到了天景公寓榮華苑7棟509室的鑰匙。拿到鑰匙的第二天,王文斌去新房時卻發現,房屋的門鎖已被撬換,房子裏住進了人。
據搶先入住房屋的陳慧勤說,在2006年時,她以23.5萬元的價格,從王臘生的手中買下了這套90平方米的房子,也是通過中介與其簽訂了購房合同。在得知這裏拆遷安置房開始分房抽籤,但王臘生卻沒有通知她時,她就擔心其中有詐,於是撬鎖搬了進來。
爲此,王文斌與陳慧勤兩人多次發生爭吵,他們都在尋找王臘生,但一直沒有找到。
律師稱,購買未上市的安置房風險大
本月23日,記者與王文斌和陳慧勤一起來到江寧高新園派出所,據出警處理過此案的民警陳昌俊介紹,王臘生曾因賭博被抓,是個有前科的人。但這起事件目前並沒有證據表明王臘生涉嫌詐騙,此事屬於民事糾紛,只能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派出所也只能調解。
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徐俊律師說,購買拆遷安置房受政策影響較多,購買時要慎重,拆遷安置房房主若是一房多賣,按照《合同法》規定,該房產應屬於先與房主簽訂合同的人,後購房者可以要求房主承擔違約責任。另外,拆遷安置房有時屬於家庭共有財產,若在其他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個人名義出售,則房屋產權上會存在很大問題,很可能出現產權不能過戶,而且付出的房款也很難要回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