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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董先生認爲,雙方只是簽訂了一份購房誠意書,並未簽訂正式購房合同,且毀約是意外原因造成,賣方應當諒解。而賣方孟先生也有自己的苦衷,他定居上海,爲簽訂購房誠意書,往返耗費了不少交通成本和時間、精力,認爲買方理應賠償。
雙方僵持數天,這場糾紛該如何解決呢??爲此,買方董先生找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工作人員經多方瞭解情況,並組織中介方,與賣方通過協商達成一致。在房管部門的積極調解下,賣方孟先生同意僅由買方董先生支付一定數額的交通費用,不再按購房誠意書約定條款索賠其他費用,所籤購房誠意書經三方協商達成一致後解除。
五花八門。除了中介誤導、買賣雙方存心欺詐等,其實很多糾紛產生於買賣雙方疏忽大意或所籤合同條款不清造成的。
爲此,市房管局提醒市民:同類型的房屋租賃、買賣糾紛,有不同的解決渠道和投訴部門。例如,涉及房產中介無照經營、發佈虛假房源信息的,可向工商部門反映;涉及中介違法違規亂收費的,則向物價部門反映;無房地產經紀服務備案證、僞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騙取或騙貸住房公積金、規避限貸的、簽訂“陰陽合同”規避稅費的,可向房管部門反映。因一方違約所籤合同無法推進時,三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不少通過房產中介機構租房買房的朋友,或許遇到過這樣或那樣的糾紛。中介發佈虛假房源信息,可向哪個部門反映?如亂收費,又向什麼部門投訴?買賣雙方自身原因毀約,通過什麼途徑使合約解除?不少市民朋友在房屋租賃、買賣遇到糾紛時,由於對相關政策法規瞭解不夠,不知通過何種渠道解決,產生了不少麻煩與誤會。
對此,武漢市房管局“情繫百姓、服務民生”行動第四期,通過參與一例房屋買賣毀約糾紛的調解,來爲您解答疑惑。
簽訂誠意書後買房毀約賣方索賠市房管部門參與調解房產中介糾紛
漢口的董先生通過某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並和賣方孟先生簽訂了購房誠意書,幾天之後,買方董先生由於臨時出現資金困難,在雙方約定時限內無力支付房款,向賣方提出取消購房意向。賣方孟先生得知後,堅持向董先生索賠。
房產中介糾紛五花八門不同類型有不同解決渠道其實現實生活中,中介糾紛產生的原因可謂
產權是否清晰水電是否結清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有哪些?二手房交易相對比較複雜,再加上二手房中
介機構及從業人員的素質和責任等不確定因素,使得二手房交易糾紛很容易發生,那麼買賣雙方在二手房交易時應注意什麼呢?
市房管部門提醒,二手房交易一定要覈實產權是否清晰,瞭解房屋權利情況,如使用權類型、使用期限等,同時覈實房屋狀況,如房屋坐落、戶型、結構、朝向等。另外,二手房屋物業費、水電費是否結清,賣方戶口是否遷出也需要調查清楚。在簽訂購房意向時,更要明確違約責任。最後,市房管部門表示,審查中介機構的合法資質,市民可以登錄“興房網”在“中介備案”(http://jjjg.027xf.cOm/)欄目查詢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合法資質及經紀人相關情況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