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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於今年2月被叫停的城管考評重啓了。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城管委獲悉,8月初經過廣州市政府同意,考評進行調整後再次啓動,流動商販管理等7個項目成爲新增考評項目。不過,市城管委方面表示,年度總獎勵金則未明確是否保持2億元的額度,要經財政部門批准後纔對外發布。
暗檢頻率降至每季度一次
爲了刺激各區(縣級市)搞好市容市貌管理,廣州市自去年4月起通過“以獎代撥”形式推出“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提升考評”,通過考評後才能獲得總值2億元的城建維護資金。不過,據市城管委介紹,今年年初,廣州市委、市政府根據省的要求,清理、精簡、撤併考覈檢查項目,爲貫徹上級指示精神,市城管辦自2月起暫停了城市管理綜合提升考評工作,6月,市委辦公廳發文明確,爲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減輕基層負擔,對全市考覈檢查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最終保留26項。
8月初,經廣州市政府同意,市城管辦向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和各有關單位印發了《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提升考評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重新啓動對10區2市的城市管理綜合提升考評工作。近日,市城管辦組織召開該方案的培訓工作會議。會議詳細宣講了《方案》的主要內容和今年考評工作具體安排,並對接下來即將開展的月度檢查、季度暗檢、年度明檢及民意調查等工作進行了部署。
據悉,新的方案較之去年有所變動。其中,考評標準和考評方式均有明顯調整。考評標準進一步細化和量化。
考評方式上,原方案的月度檢查,現改爲由市城管監控指揮中心依託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並結合日常的動態巡檢實施。
而在檢查頻率上,原方案每月暗檢,現改爲季度暗檢,一年組織3次,分別在1、2、3季度進行;原方案明檢由2次改爲現方案的1次,每年第4季度進行;原方案民意調查1年2次改爲現方案一年1次,安排在第4季度進行。
新增7項考評內容
在考評內容上,新方案由原來的11項增加至18項。其中流動商販管理、公共宣傳及信訪工作管理、道路秩序管理、病媒生物防治管理、水域管理、環衛車輛管理等均爲新增內容。
與此相應的是,現方案明確了競爭性資金的使用範圍,爲除燃氣管理以外的17項考評內容,確保資金真正用到各區、縣級市相關的城市管理方面,也確保這筆資金專款專用,便於監督管理。
那麼,獎金將如何劃撥呢?按照去年的方案,各區(縣級市)獲得的最大獎勵資金的額度按第一區域0.1、第二區域0.08、第三區域0.06係數計算。但按照新方案,全市統一1個考評標準,不再區分考評區域,也沒有再設調節係數,誰最後的考評總分高,誰就能獲得更多的獎金。
同時,新方案採用得分制劃撥,明確以年度考評總成績爲依據,將財政當年安排的競爭性資金全部撥付給區縣。分上半年和下半年2次劃撥(上半年按當年競爭性資金金額40%預撥付)。至於獎金總額是否維持2億元,市城管委方面表示,市財政局暫未明確批覆,有準確消息將會再次發佈。 (記者/黃少宏實習生/金懷宇通訊員/成廣偉)
考評內容
●組織管理
●市容及市政設施管理
●城市景觀管理
●環境衛生管理
●水域環境管理
●城市環境秩序管理
●流動商販管理
●生活垃圾分類管理
●病媒生物防制管理
●公共環衛設施管理
●數字化城市管理
●建築廢棄物管理
●環衛車輛管理
●公共宣傳及
信訪工作管理
●園林綠化管理
●道路交通管理
●道路秩序管理
●燃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