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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實施
中山市規劃局近日正式發佈《中山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將交通影響評價前置至項目規劃階段,有望從源頭上改善城市交通擁堵。
《辦法》中指出,市域範圍內新建或改建客貨車站、大型公交站場、24班以上學校、500牀以上醫院、泊位大於150個標準小汽車公共停車場以及各種重要公共設施都要做交通影響評價;同時新建項目如建築面積大於3萬平方米的商業和辦公項目、總建築面積大於15萬平方米的居住項目也均要做交通影響評價。
交通影響評價是結合長遠規劃,綜合考慮項目所在地未來交通樞紐站點、道路規劃等情況,做出科學的預測分析。(記者齊華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