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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短期租金租房,然後搖身一變成了房主,再以必須預付全年租金爲條件把房租給他人,詐騙錢財。日前,在夏秋百日治安打擊整治專項行動中,西城警方成功破獲了這一合同詐騙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刑事拘留。
今年6月底,事主王某從某網站看到一則房屋出租信息,急於租房的王某馬上聯繫對方看房。對方自稱是房主本人,可以省掉中介費,且租金比周邊房源便宜很多。在房主的催促下,事主王某很快簽訂了租房合同,並按照房主特別提出的要求,一次性支付了全年的租金和房屋押金。
誰知剛入住一個月,真正的房主出現了。兩人一對質,才發現都被那位假房主給騙了,而這位假房主從房主手中租房時,只支付了一個季度的房租,出租時卻收取了一年的租金,多出的幾個月租金都進了他的腰包。再聯繫這位假房主,對方手機早已關機。王某連忙向西城公安分局經偵支隊報了案。
據嫌疑人李某供述,出租房屋時,爲贏得對方信任,他會主動出示房產證和身份證,但這些證件都是其從別處買來的僞造品。由於曾在房產中介打過工,李某對房屋出租規則比較熟悉,通過詐騙手段,獲得贓款6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