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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奧迪夾死男嬰女司機拒下車衆人將車擡走》的新聞報道引起不少樓盤業主的關注。網名爲“hyw555888”的業主發帖稱,這樣的慘劇發生跟樓盤小區出入口設計不合理有關,人車混雜、令人擔憂。在他居住的小區,因爲出入口設計的問題,也存在這樣的事故隱患,希望業主們都引起警惕。
物業圖方便封鎖電梯口
該新聞報道了昆明一小區樓盤,由一女司機開的一輛奧迪車在地下停車場坡道上的出口處,撞上正出地下室兩名年輕女子推着的一輛行走的嬰兒車,造成嬰兒死亡的慘劇。
“hyw555888”認爲,慘劇的發生,主要原因除司機責任外,其中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該住宅不合理的設計。他說,他所居住的小區25、26幢的住宅也是如此,業主要從二樓天台下一樓進出小區,要麼走40多級臺階,要麼“長征”多走300米的路,要麼就乘坐電梯直下地下室,再經停車場出車口出小區。“我觀察到,我們小區的業主,老人與小孩居多,爲圖方便多數業主都是乘坐電梯直下地下室,再經停車場出車口出小區。地下室車輛來往穿梭,老人與小孩在地下室行走和出入,經常險象環生”,他氣憤地說,明明業主可以乘坐電梯直到首層商業街或出小區,物管藉口說管理不方便,把首層的電梯口封死不讓業主出入,非要業主從二樓平臺走40多級樓梯或拐個大彎路才能進出,“物管難道是在強制業主鍛鍊身體嗎?明擺着是物管不作爲,侵佔業主的權益。”
與該網友同住一小區的業主也跟帖聲援稱“最恨是買房的時候沒有親自走一遍這條路”。也有業主提議,還是小心一點好,寧願走遠路也不要貪方便冒險,“物管是否應該派人在停車場巡邏?”
人車不分流雙方均要小心
在與物管聯絡解決電梯口封堵問題未果之後,該樓盤的業主在討論如何應對目前人車無法分流,尤其是老人孩子經常橫穿停車場的狀況。“只能說,人車雙方都要小心謹慎,才能避免慘劇發生”,有業主認爲,即使繞遠,也不要圖方便橫穿車庫,“畢竟很多車主技術和反應能力未必能hold得住”。
有開車的該小區業主表示,見過有些業主在停車場走的時候完全不看路,“走路橫行霸道的以爲全世界都應該讓着他們,表示相當無奈”,他認爲,安全問題要雙方都注意才行啊!
有業主則認爲,“都寫明瞭行人不要從地庫入,你還要推個小孩從車出口進入,如果保安不讓你進,你又用業主身份壓人,”他說,大家都想貪方便,“要是碰到馬路殺手,全完蛋”。司機正確處理是剎死車,乾等大人小孩完全過去再說。從開車人的角度而言,避讓行人,養成良好的駕車習慣也是必須的。
很多小區的物業管理處爲了減少保安的數量和方便管理,把原有小區消防通道或比較少用的門長期鎖掉,只留一兩個門給居民進出,這樣做是否合理?據業內人士分析,一般情況下,一個小區每開一個出入口將增加費用數千元,主要是“三班制”保安的人工成本和相關費用,對一個物業管理公司來說,在滿足住戶需要的情況下,減少小區出入口的直接好處就是減少開支。房管部門曾表示,對於住宅小區出入口的設置,在住宅小區開發建設時就有明確規定,即按照規劃進行設置,有多少就需開放多少。同時,在住戶與物業管理公司的合同中,也可以在滿足消防要求的基礎上明文規定出入口開放的數量。也就是說,物業封閉小區出入口,應當與業主協商,並取得業主的同意。
南方日報記者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