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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區恆達花園用地遭強佔持續發酵
文/記者楊波實習生伍翠嫺
本報連續報道的三水區恆達花園小區用地被公共自行車站強佔用地的事件持續引起當地關注。昨日記者獲悉,小區業委會已經正式提出,要求區環運局或承包商支付自行車站點租賃費用,但隨後引來部分網民反對。而區環運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在財政上並無多餘的資金可以用於租賃場地,目前與業委會仍在協商中,尚未達成一致。
業委會:
環運局應象徵性支付租金
兩個月前,三水區環運局未經業主同意,擅自佔用恆達花園小區用地設公共自行車站。此事遭到該小區業委會的投訴與抵制。7月19日,區環運局正式對業委會迴應此事,發函說明佔地原委,建議業主委員會徵詢全體業主對公共自行車站點無償使用部分恆達廣場公用地的意見。
7月30日,恆達花園業委會在覆函要求區環運局公開道歉,且爲表示承認並尊重業主的物權,應象徵性繳納少量租金,簽訂租賃合同。
對此,網友“放肆地笑”在三水本地論壇發帖表示反對,“環運局作爲政府部門,每一分錢都是從納稅人身上得來的,我作爲納稅人,絕對不同意政府出這筆錢。”他分析,環運局侵害恆達花園業主的利益構成事實,恆達花園維權也在情理之中,但若雙方意見不能達成一致,搬遷是唯一的選擇。
對此,不少業主向記者表示,收取租金其實也只是象徵性的意義,根本原因在於該項目名爲公益,但實際卻是商業運作。“有公司承包後在運作,也就是拿來營利,收費自然是理所應當”。
小區居民陳女士表示,有政府出資或者是承包公司出資支付租金,並不會影響站點的運營,且商業運作付出適當費用很合理。“公司在運作支付租金也就是在投入,合情合理,沒什麼不對。”
環運局:
尚在協調之中
區環運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共自行車項目作爲公益事業,如果要付場地租金的話,操作上比較困難;其次,在財政上,公共自行車項目是招標項目,部門並沒有多餘資金可用於支付租金。“如果要收租金,我們確實很困難。”該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與小區業委會尚未達成一致意見,仍在爭取業委會的支持,希望業主們可以把場地借給政府用。“實在不行,修改站點的位置也是一種辦法。”
標籤:水區區環強佔用地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