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一名婦女只因未及時支付6.30美元利息,價值28萬美元的房子被低價拍賣。聯邦法院19日作出判決,稱當地法院判決不適當,該業主有權繼續主張對房子的所有權。
聯邦法院作出裁決稱,比佛縣法官沒有舉行聽證會,就作出不利於業主巴蒂斯迪的裁決是錯誤的。法官萊維特寫道,因爲未償付的利息數額很少,而房屋價值遠高於購房人所付的金額,因此比佛縣法官的裁決尤其不適當。
巴蒂斯迪的律師說,雖然這棟房子在近2年前以11.6萬美元出售,但她仍住在這棟房子內。巴蒂斯迪於1999年與丈夫買下了這棟位於匹茨堡郊外的房子。她認爲自己已經付清了債務,雖然有些利息是付晚了。
銀行對巴蒂斯迪6.30美元的罰息於2009年增加到稅單上,加上利息與成本,罰息像滾雪球似的,到2011年底增加到235美元。(阿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