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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人房產業務員任蕊因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
攝/記者王巍
與阜外醫院的工作人員許根樂勾結,將該院正常出售的數十套拆遷安置房加價後銷售,然後將高出部分『侵吞』。
今天上午,房屋中介任蕊因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許根樂的朋友田海因貪污罪被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庭審現場
伙同醫院員工作案中介獲刑7年
據了解,被告人任蕊原是北京嘉順瑞德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業務員,被告人田海原為北京市海淀區甘家口青少年活動中心的教師,另一被告人許根樂(已判刑)曾是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心血管病醫院拆遷辦公室辦事員。
據檢方指控,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任蕊伙同田海,與許根樂合謀,利用許根樂負責該院拆遷周轉房銷售及產權辦理的職務便利,在該院確定以每平方米7680元對外出售的情況下,擅自提高售價賣房,截留售房差價22萬餘元。
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間,任蕊與許根樂合謀,擅自加價出售阜外醫院拆遷周轉房,幫助許根樂截留售房差價款600餘萬元。
一分檢辦案檢察官介紹,田海與許根樂是朋友關系,許根樂通過田海認識了房屋中介任蕊。
在法庭審理該案時,任蕊的辯護人表示,任蕊一開始並不知道許根樂手裡的房子來自於何處,她本人沒與許根樂合謀,也不知道房子定價7680元,而田海則表示,自己在案件中屬於從犯。
但法院查明,任蕊與許根樂有過約定,為防止事情敗露,不將房子賣給阜外醫院周圍的人。
法院審理認為,任蕊與田海與國家工作人員勾結,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侵吞公款,已經構成貪污罪,在案件中屬於從犯,但兩人具有自首情節,因此可以從輕處罰,法院一審判處任蕊有期徒刑7年,判處田海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家屬稱其孩子小哭求法官判緩刑
宣判結束後,任蕊走出法庭對前來旁聽的家人說:『沒事,放心吧!』
任蕊母親痛哭流涕地對法官說:『我們能不能借錢還上,您給她判個緩刑,她孩子還小!』任蕊母親說,任蕊怕家裡擔心,一直沒跟家裡說。上周五,任蕊纔告訴家裡,法院找她有點事兒。
法官解釋,任蕊如果在服刑期間表現好,可以獲得減刑。
相關判決倒賣醫院拆遷周轉房員工被判無期
據檢方指控,阜外醫院辦事員許根樂於2009年4月至2011年3月期間,利用負責醫院拆遷周轉房銷售及產權辦理的職務便利,將房屋加價出售,並將所獲加價款1000餘萬元非法佔有。
根據阜外醫院官網顯示,2008年4月,醫院購得60套房產作為拆遷周轉房,計劃安置醫院擴建工程中的強拆戶,但最後只有一戶拆遷戶用掉了兩套房。醫院決定將剩餘58套房屋以7680元/平方米的價格出售。
負責此事的許根樂隨即讓朋友張某到密雲注冊了一家房地產經紀公司,並委托張某銷售雙橋路西裡的房產。當時雙橋一帶房屋均價約1.2萬元/平方米,兩人將房屋標價每平方米1萬元或1.15萬元賣出,張某按每平方米7680元給阜外醫院轉賬,高出價格給許根樂現金。
張某證言顯示,售房現金多得只能用車來運,再用紙箱子搬到許根樂辦公室。因為價格便宜,張某賣出的15套房子中,除自己留的兩套外,其他基本都賣給了親戚朋友。
2010年1月起,許根樂又找中介任蕊合作。任蕊證言顯示,她一共幫許根樂賣了43套房。
根據辦案機關查證,這些差價款除500萬留在許根樂的交行卡外,其他化成三套房產——崇文門外大街一處公寓,雙橋路西裡的一處頂樓,以及一套小產權房。
此後因經拆遷戶舉報,許根樂案發。
今年5月,一中院以許根樂構成貪污罪,鑒於其認罪態度較好,贓款贓物全部追繳在案,從輕處罰判處其無期徒刑。文/記者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