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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弄丟買房發票法官巧分“無主房”成全一對怨偶
夫妻倆貸款買房後丟失了購房資料,沒幾年又打起離婚。這套“無主房產”成了離婚的攔路虎。不過,漢陽區法院法官依據確權裁判文書,聯合房管部門開闢綠色通道,辦理好房屋產權手續。昨天,在該院執行局“週二之約”接待室,當事人收到了110萬經濟補償款。
李某和小芳原是夫妻。2008年7月,兩人貸款購買了一套近300平方米的房子,由小芳與房地產公司簽約。2011年李某訴至法院請求離婚,經過法院調解二人離婚,房子歸李某所有,貸款也由李某承擔,李某一次性支付小芳經濟補償110萬元。但是雙方均沒有履行調解協議,男方認爲房子沒過戶到他名字他不能給錢,女方覺得冤枉,她也沒辦法過戶。
小芳隨後申請強制執行,承辦法官劉丹注意到民事調解書上說“房屋歸李某所有”。劉丹認爲民事調解書可以看做是房子的權利憑證,劉法官與漢陽區法院合議庭成員研究後,決定給房產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依據司法裁判明確房屋產權。
今年6月18日,劉法官帶着小芳來到房產部門,出示了法院的司法文書,向工作人員說明事情經過。房產部門最終同意小芳的申請,爲她辦理了房屋產權登記。劉法官還決定在李某還清購房貸款之前凍結房產。1個月後,李某聯繫好了買家,以330萬元價格賣了房子,並償還了100餘萬元的購房貸款。劉法官再次帶領李某前往房產部門,在不解除房屋凍結的前提下將房子過戶到李某的名下。(記者高星通訊員龔子英實習生連畫闞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