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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崗亭已恢復正常。
保安小黃躺在病床上輸液。
物業公司稱上月調整停車收費有業主不認同
警方在調查此事是否屬於故意傷害
事發經過
(物業公司說法)
實施新停車收費標准,過夜車輛要多交2元,業主不認同。
業主稱如果按照新標准收費,自己一分錢也不願意交。
保安小黃則站在車前試圖阻止車輛離開。
坐在副駕駛位的另一位業主走下車和司機交換位置,開車撞向保安。
保安小黃被撞倒,被送往醫院。
為是否該多交兩元停車費,車主竟然開車將保安撞倒,致保安入院治療?這一幕據稱昨日上午發生在曾因物業糾紛而聞名的藍波灣小區。目前案件已移交轄區派出所處理,涉事車輛已被暫扣,警方正在調查是否屬於故意傷害。
記者走訪了解到,該小區上月實行新的停車收費標准,有部分業主不理解,加上小區停車位嚴重不足,因停車引起的糾紛時有發生。
物業公司:
業主不願多交2元停車費開車撞人
昨日中午,記者接到報料趕到博愛醫院住院部時,被車撞倒的保安小黃已經躺在病床上睡著了。正在醫院處理此事的中正物業藍波灣小區物業經理陶先生告訴記者,他當時也不在現場,事後聽保安匯報纔知道情況。
據陶先生介紹,事情發生在昨天早上7時30分左右,當時業主開車出門經過崗亭,按照規定,過夜的車輛要交7元錢停車費,但業主只願意按原來的標准交5元錢。
對此,陶先生解釋說,小區停車收費從上個月開始執行新的標准,過夜車輛加收2元停車費,該標准已經物價局備案同意,並在小區公示,但仍有一些業主不願意配合。
陶先生說,雙方僵持之中,業主稱如果按照新標准收費,自己一分錢也不願意交,而保安小黃則站在車前試圖阻止車輛離開。這時坐在副駕駛位的另一位業主對小黃說,如果不讓開車就要開車撞人,隨後他走下車和司機交換位置,開車撞向保安。
『車撞到小黃,導致他向後倒,小黃後腦著地躺在車前。』陶先生說,見撞倒人之後,兩位業主從車上下來試圖離開,後被巡邏的保安攔住,並帶回交給交警處理,而涉事車輛則被交警拖走,小黃也被送到醫院救治。
業主:不了解此事
記者在醫院看到,小黃正在輸液,醫生診斷為腦震蕩,要求絕對臥床。小黃的妻子告訴記者,醫生告訴她說,CT顯示小黃腦內有血塊,目前暫無生命危險,但仍需住院觀察。
昨日,記者輾轉獲得該業主登記的電話號碼,但致電機主後,機主卻稱並不了解此事。
而物業公司稱已確認涉事兩人為小區業主,但考慮到業主隱私並不願意向記者提供詳細信息。陶先生表示,已經向轄區派出所報案,『下一步要通過法律途徑為同事討一個合理的說法。』
記者走訪:小區車多車位少停車矛盾突出
記者昨日在事發現場看到,崗亭旁有一塊綠色的收費公示欄,上面顯示監制單位為中山市物價局,收費標准為:室外車位6時到24時收費為每輛5元,24時至次日6時加收2元。
該崗亭的一位保安告訴記者,由於上月開始實施新的收費標准,一開始有些業主曾經有意見,『不過大多數業主還是理解的,不講理的只是個別人。』
記者從物業公司了解到,該小區目前2000餘戶居民,但車位只有900餘個,停車矛盾非常突出。記者在小區采訪了解到,小區內因為停車引起的糾紛時有發生,還有業主對物業公司的一些做法也表示不滿。
『保安有時候還會把業主的車給鎖住。』有業主向記者表示,曾經有一次回來晚了,沒找到車位就隨便找了個地方停車,結果第二天發現車被鎖了,找物業公司纔開鎖,他覺得物業公司這樣做很不合理。
對此陶先生也表示很無奈,『小區停車位緊張,有個別業主佔用別人的車位,我們也多次貼了通知,沒辦法纔鎖車。』陶先生說,只要業主通知保安,他們就會給業主打開鎖,『主要是想起到警示的作用。』
警方:是否屬故意傷害正在調查
記者昨日從交警部門了解到,交警接到報警後到現場了解了情況,並將肇事車輛拖走扣押。目前該案件已作為治安案件移交轄區派出所處理。
記者昨日從西苑派出所了解到,物業公司和保安的家屬已經以開車業主故意傷害為由報警,派出所目前已受理該案,但是否屬於故意傷害還要取決於保安的傷情,目前法醫正在做相關的鑒定。 (記者齊華偉、潘斌、陳維澈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