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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舊廠房可獲補助。(資料圖片)記者盧政攝
市府設立『三舊』改造專項資金補助納入年度實施計劃的產業類項目
日前,市政府設立東莞市『三舊』改造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用於補助納入年度實施計劃的產業類項目。補助分拆除補助、新建補助、引進企業獎勵和不拆除改造補助等4類,其中拆除舊廠房可獲得最高80元/平方米的補助。
申報項目用地需超15畝
據了解,『三舊』改造產業類項目實行年度實施計劃管理,只有納入『三舊』改造產業類項目年度實施計劃(以下簡稱『年度實施計劃』)的項目纔能享受相關優惠。
同時,申請納入年度實施計劃的產業類項目需符合該辦法規定的產業准入目錄,產業准入目錄包括工業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兩部分。
申報項目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項目用地符合城市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三舊』改造專項規劃,納入『三舊』改造標圖建庫范圍;屬於該辦法規定的產業准入目錄范圍內的項目;用地面積達到15畝及以上,且改造後容積率達到1.5及以上;申報企業在東莞市辦理了工商登記注冊和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預期當年可完成報批程序且具備開工條件。
據悉,專項資金用於補助納入年度實施計劃的產業類項目,補助分拆除補助、新建補助、引進企業獎勵和不拆除改造補助等4類。
據了解,政府收儲後重新供地的項目,拆除補助的對象為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新建補助的對象為開發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將集體所有的舊廠房自行拆除改造的項目,拆除補助、新建補助的對象均為該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組織將集體舊廠房出租或流轉出讓給企業改造或與企業合作改造的項目,拆除補助、新建補助由集體經濟組織和企業共享,由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分配的具體比例由雙方約定,也可約定歸屬其中一方。
另外,舊廠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人自行改造的項目,拆除補助、新建補助的對象均為該土地使用權人。
單項『求補』不得超千萬
據了解,市財政局按相關合同、協議或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用地面積實施相應拆除補助。對原有廠房自行改造的,補助40元/平方米;以租賃形式取得開發權的,補助60元/平方米;以收購、回購、流轉出讓、劃撥補辦出讓、完善征收手續後協議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補助80元/平方米。
同時,引進企業獎勵是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與集體經濟組織合作改造及集體經濟組織自行改造建成的產業類項目引進企業後,自與引進企業簽訂相關物業租約或購買合同第二年起,每年提取該企業所得稅市留成部分20%獎勵給鎮(街道)、集體經濟組織,連續獎勵3年。
單個項目累計申請的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記者關旭東、唐紅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