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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鼓勵發展樓宇經濟。記者盧政攝
東莞頒實施細則鼓勵發展樓宇經濟
東莞日前頒發鼓勵樓宇經濟發展的實施細則,其中規定,以創意產業、都市型工業、生產性服務業企業為主的樓宇,總建築面積在1萬平方米及以上且每1萬平方米年度納稅總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都可申請獲得相關獎勵。另外,樓宇引進多家500強企業可獲得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樓宇要拿獎須『有創意』
根據上述實施細則,獎勵范圍包括商務商業樓、城市綜合體、科研樓(含科技孵化器)等樓宇建築(不包括行政事業單位自用房、賓館酒店、專業市場、醫院、學校等建築),且進駐樓宇企業須以創意產業、都市型工業、生產性服務業企業為主,如高新科技企業、金融機構、結算中心、研發中心、營銷中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諮詢中介公司、工業設計機構、動漫公司、文化創意公司、影視制作公司以及網絡公司等。另外,經東莞市發展樓宇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認定列為鼓勵范圍的其他樓宇建築也適用本細則。
據悉,獎勵對象為在東莞市納稅並承擔上述樓宇整體包裝營銷和招商引資等工作的樓宇運營機構。
納稅額是條件之一
據了解,要獲得該細則的資金支持,所運營的樓宇需達到一定的納稅規模。
第一類是所運營樓宇具有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市住建局核發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總建築面積在1萬平方米及以上、5萬平方米以下且每1萬平方米年度納稅總額在500萬元以上(以所申請年度該樓宇所有入駐企業實際納稅總額為准,下同)。
第二類是所運營樓宇具有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市住建局核發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總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及以上、10萬平方米以下,且每1萬平方米年度納稅總額在700萬元以上。
第三類是所運營樓宇具有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市住建局核發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總建築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且每1萬平方米年度納稅總額在1000萬元以上。
同時,所運營樓宇已投入經營使用的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70%以上,並且入駐企業用於創意產業、都市型工業、生產性服務業等方面經營使用的面積不少於已使用建築面積的2/3。
-其他獎項
樓宇納稅超億最高可得300萬大獎
對年度納稅總額超億元的所運營樓宇,可按納稅總額的3%給予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引進最近一年入評世界500強、中國500強、國家民營500強企業且進駐樓宇經營時間達到1年以上的,可按引進一家最高50萬元、引進多家最高200萬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獎勵。
運營機構對所運營樓宇公共設施實施更新改造、擴容昇級的,經事先備案,可按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記者關旭東、唐紅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