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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能回購是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能回購的儘可能回購,這樣會更爲公平。要讓這些經適房在它的系統內週轉,一旦流入社會之後,可能它的作用就不一樣了,這是在未來實踐當中要考量的。”
中國經濟網評論員、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華夏之聲主持人林耘在《我財經》節目中如是說。備受關注的杭州市經濟適用房交易規定日前終於“撥雲見日”。該政策明確,簽訂購房合同(含預售合同)滿5年的經適房可上市交易,不過經適房住戶要按照評估價與當時經適房購買差價的55%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林耘說,經適房經過多年試點,需要有一些主動的政策調整,對歷史問題加以解決,杭州這次政策調整,在實踐過程中還需進一步細化,比如說比例、年限的限制等。再有,一些早期的經適房不太像經適房,例如北京有些地方的經適房面積非常大,達到200-300平方米,因此可以考慮讓這樣的房子增值、套現。(中國經濟網記者王亞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