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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是美食之都,但長期以來受到油煙污染的困擾。昨日的市府常務會上審議通過了《廣州市餐飲場所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對餐飲業的油煙污染、噪聲污染都進行了嚴格規定,而且明確提出,與周邊住宅樓距離少於5米的餐飲場所不能改、擴建,而新建餐飲場所與周邊環境敏感建築的距離至少9米。
文/記者杜娟通訊員穗府信
亮點一
油煙排放口距離住宅最少20米
與幾年前出臺的油煙污染『5米令』略有不同的是,《管理辦法》將新建、改建、擴建的餐飲場所進行了區分,改、擴建的與周邊住宅樓距離至少要超過5米;而新建的要與周邊環境敏感建築距離至少9米。
此外,《管理辦法》還規定,餐飲場所增設煙管的,油煙排放口與周邊住宅最小距離應不小於20米,而此前征求意見稿中是10米。
亮點二
甜品店涼茶鋪無需環評審批
目前在廣州開餐飲食肆都需要進行環評,對一些小型的食肆來說,無疑有些麻煩。而《管理辦法》規定,兩類餐飲場所無需辦理環評手續——『不設廚房和中央空調的兌制冷熱飲品、涼茶、零售燒鹵熟肉食品和食品復熱的餐飲場所』、『不設炒爐和無煎、炒、炸、燒烤、焗等產生油煙和廢氣制作工序的甜品、燉品、小吃、西式糕點、中式包點等餐飲場所』。
亮點三
拒不整改將
納入信用評價體系
《管理辦法》還明確『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利用變更工商注冊登記事項規避行政處罰、污染擾民嚴重且拒不整改的餐飲業戶納入社會信用評價體系,對其違法行為及時予以公開曝光』。
亮點四
食肆要安裝
油水分離裝置
值得關注的是,《管理辦法》中要求產生含油污水的餐飲場所都應安裝高效油水分離裝置進行處理。市法制辦負責人也表示,在另一部規章裡將專門對餐飲生活垃圾,包括地溝油等問題做了相應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