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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福建省福州市及泉州市出臺多項政策,從用地、資金補助、稅收減免、優惠政策等各方面鼓勵企業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到底這一系列政策能不能真正吸引企業參與公租房建設的積極性?
福州、泉州兩地政府表示,凡是在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的企業願意利用自有土地投資建設公租房的,可以和所在縣(市)區住房保障部門簽訂相關的建設協議,享受公租房建設有關優惠政策。優惠政策包括,不再增收土地出讓金。企業投資建設的公租房,納入住房保障建設計劃的,可以爭取國家、省補助資金。而且,還免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防雷檢測及圖紙審查費、人防建設基金、城市道路佔用費等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房產稅;除此外,像電力、通訊、市政公用事業等單位適當減免公租房的入網、管網增容等經營性收費。另外,還允許企業新建公租房按一定比例在底層配建商業店鋪,出租收入用於彌補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成本。
泉州出臺這樣的政策比福州還要早一步。我之前採訪了泉州南安羣峯機械公司,這個公司已經投資3000多萬元建設了245套公租房,總經理助理張建海告訴我說,從政府開出的那些優惠條件來看,他們從建設公租房的總投資額角度來講,應該省下10%到20%。而且,他們公司裏500名員工,外來務工人數佔一半以上,他們既買不起經濟適用房,也不夠廉租房條件,常常因爲住房問題解決不了而拍屁股走人,如果員工住房解決了,就可以在企業安心工作,從而改善企業用工環境。
現在多數有條件的民營企業正是抱着“政府讓利,不會讓企業吃虧”的態度,積極加入公租房建設的項目。泉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長王炳躍說,政策出臺半年的時間,向他們報名的企業大概有1萬套,這些房屋一律優先保障企業外來務工人員居住。企業之所以這麼響應,就是因爲這方面的稅費和優惠政策給予他們很大的信心。(記者葛朝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