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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規劃法規定,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拆除違法建築。但是,城鄉規劃法只規定行政機關對違法建築的強制執行權,而沒有規定如何認定違法建築,這是需要進一步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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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廉穎婷餘飛
8月15日,北京最牛樓頂別墅終於開始拆除。這個位於海淀區白石橋路45號人濟山莊小區B棟的空中樓閣,已經存在了6年之久。
同一天,位於北京市望京的華鼎世家302號樓乙單元,電鑽聲不絕於耳,1201戶的樓頂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設『空中樓閣』,從外牆可以清楚地看到已經搭好的腳手架。
在北京華鼎世家小區內,一位居民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修建『空中樓閣』最嚴重的,是302號樓和303號樓。
『你看那個角,還有這邊這個,都是他們自己搭起來的,而且這些樓頂違建都是拿磚砌起來的。』這位居民說。
『你繞到302號樓去看,那邊樓頂正建著呢。鋼管他們沒法運到樓上,直接就在小區裡鋸了。』
這麼明目張膽地建就沒人管嗎?
『哪有人管?跟物業反映,物業根本不管。我們小區韓國人多,業主委員會也沒法成立。』
記者了解到,在望京,華鼎世家屬於較早一批修建的高檔小區,位於阜通西大街東北側。
一位久居望京的市民告訴記者,華鼎世家的樓頂違建已經存在很多年了,有一陣小區內業主投訴鬧得很凶,但最後都不了了之了。
一位私建『空中樓閣』的業主私下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原因很簡單,別人建我也建,反正也沒人管。』
正是在這種盲從的攀比心理以及『沒人管』的監管空白之下,華鼎世家的樓頂違建多年來始終未停止過。
記者看到,華鼎世家的樓頂違建類型多種多樣,有玻璃陽光房,有裝著不鏽鋼柵欄的二層小樓,還有與小區樓房幾乎融為一體的磚瓦房。這些空中違建有的是業主自行修建,有的則是租戶在建造,但業主知情。
這些空中樓閣規模在數百平方米左右,工程浩大,不僅對整個樓體結構和安全性的破壞很大,施工期間對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也造成極大影響。
對於這些長年存在的空中違建,華鼎世家的居民曾多次投訴。然而投訴後,城管來了,違建也認定了,卻遲遲不見拆除。
望京網總經理王攀曾多次參與舉報空中違建。他認為,空中違建泛濫、拆不動,跟物業不作為絕對有直接關系。物業、保安但凡管用,這些東西都不會建起來。
查閱資料可以發現,與樓頂違建執法相關的行政監管部門,主要包括規劃部門、建管部門、城管部門以及街道管理部門。
規劃部門負有禁止違法建設的職責。如北京市建設委員會2011年出臺的《北京市禁止違法建設若乾規定》,對於制止和查處違法建設作出了詳細具體的規定。此外還規定區縣人民政府建立違法建設巡查制度,並賦予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違法建設行為』的權利。
城市建管部門有責任組織開展房屋安全檢查。如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於去年11月下發了《關於開展2013年度城鎮房屋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然而,此類檢查活動中對於『樓頂別墅』問題一直沒有發現,表明檢查存在某些盲點。
另外,對於『樓頂別墅』,早有居民向小區物業反映,物業也應及時向有關行政部門(如城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反映。
事實上,城市樓頂違建的話題並不新鮮。記者查閱相關信息發現,近年來關於樓頂違建的新聞層出不窮,已成為許多城市普遍存在的問題,也是困撓城市管理者的難題。
每個城市的樓頂違建都有同一個癥結:久拆不絕。
有專家認為,這一方面暴露出有關行政執法工作還存在不到位、不嚴密的現象,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此類問題的確是長期和普遍存在的一個監管難題,制度完善和行政執法兩方面都需要加大力度。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莫紀宏對《法制日報》記者表示,難點在於,在認定違法建築時,還存在私權保護問題,也就是說如何分辨合法的私人財產。而一旦認定為違法建築,則可以依據城鄉規劃法直接強拆,不存在拆除難的問題。
『城鄉規劃法規定,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拆除違法建築。行政強制法則規定了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具體程序和條件。因此,在城市違法建築的拆除方面,行政機關已經擁有了「強制執行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說,但是,城鄉規劃法只規定行政機關對違法建築的強制執行權,而沒有規定如何認定違法建築,這是需要進一步明確的。
他認為,明確認定違法建築的標准,既有利於治理違法建設行為,也有利於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
▲北京望京華鼎世家小區內已經建好的『空中樓閣"(圖中紅圈處)。
本報記者廉穎婷攝
◤8月15日,工作人員在拆除人濟山莊小區B棟『樓頂別墅』。
新華社發王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