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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豐王小華)3月份,福州的林先生在百安居訂購了3個水槽,並付了809元,昨日他拿着提貨單以及簽收貨單去提貨。聯繫店家時,竟被告知只能給他2個水槽,原來他的水槽在3月已經送走了一個。店家還拿出當時的提貨單,可林先生髮現提貨單上的簽名根本不是自己的,自己也沒接到過送貨通知。
接訴後,福州鼓樓12315介入調解,通過查詢單據發現,收貨的人的確不是消費者本人,而是百安居里面的工人代收了。該店經理解釋,爲了方便送貨,通常都是讓內部工人代貨主簽收的。
對此,鼓樓12315認爲,百安居應對此負責。百安居應在不影響消費者房子裝修進度的情況下儘快調查處理此事,應當給予退款或補償新水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