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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全國繳存的公共維修基金已超萬億元,使用率卻不足1%。公共維修基金是指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通常被稱爲房屋的“看病錢”、“養老錢”,由購房者按住房建設成本繳納。但現實中,不少業主買完房、交了公共維修基金後,便無從知道這筆錢的去向。
一邊是大量的維修基金躺在賬戶上“睡大覺”,一邊是急需維修但缺乏資金支持。最主要的障礙在於,維修基金動用的申請很難符合支取條件,程序繁複。相關規定要求,專項維修基金使用和續籌方案的決定,必須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由於牽涉多方利益,業主同意票難以達到此比例。而且時下很多住宅空置率高、出租及二次出售現象普遍,不同業主有不同的考量,加劇了申請難度。
即使過了“三分之二”這道坎,那也需要通過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審覈,並要經現場查勘認證合規後,纔可以安排維修資金。維修結束後,還要經察看驗收、上報費用明細、審定蓋章認可等種種程序,公共維修基金才能被使用。
基金管理相對混亂,信息公開力度不夠,是另一個重要原因。一些小區未成立業主大會管理基金或委託其他部門代管,對基金使用後續繳、欠繳等亦缺乏有效措施,導致賬目不清,甚至資金不翼而飛。
筆者認爲,應對當前公共維修基金使用難的困局,應從兩方面着手。一要改變資金使用申請程序,在確保基金管理安全基礎上,增強其使用便捷性。可通過試點“急救”方案,開設“綠色”通道,探索突破“三分之二”這道坎,以縮短審批流程,緩解使用難題。二要理順管理體系,有效發揮業主大會的作用,由業主自己來管理公共維修基金;同時完善業主大會管理使用基金的具體辦法,真正讓其行使對基金保值增值、合理規範使用的責任,實現權責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