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截至今年8月9日,黃興北路建設及棚戶區改造項目已完成私房徵收3099戶,完成率達9成半。仍未簽約的被徵收戶包括福源花園的35戶。後者的主要訴求卻是認爲徵收方違法操作,已發起行政複議33起、行政訴訟22起,雖複議、一審、二審、高院複覈無一勝訴,但雙方分歧已造成長沙地鐵1號線開福寺站工期延誤33個月。
徵收方是否違法或存在暗箱操作?在35戶被徵收戶中流傳的“商品房做棚改拆;政府改紅線有利益驅動;棚戶區將搞商業開發”觀點,到底是實有其事,還是一場誤會?連日來,記者調查走訪發現,徵收雙方矛盾緣起於政策的變化。
長沙人的“百年夢想”和民生工程
1912年,當時的湖南都督譚延闓等官員、留學生和市民就提議,將經由長沙老城區南北軸線的南正街、司門口、先鋒廳、北正街等街巷,拉直拓寬成爲一條貫穿城市南北的大通道。這個計劃,100年來只實現了一半——黃興北路遲遲未能拉通。
2009年,長沙市建設地鐵1、2號線得到了國家發改委的批覆立項。長沙開始走向“地鐵時代”。2010年初,長沙市政府市長辦公會議作出“啓動黃興北路棚改、同步實施地鐵1號線建設”的重大決策。隨後,黃興北路建設及棚戶區改造項目經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覆立項;2011年4月27日,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關於批准長沙市人民政府2011年舊城區改造項目計劃報告的決議》。
2010年起,開福區最終確定了項目總體範圍,以及三項主要任務:一是將黃興北路道路由營盤路口拉通至三一大道;二是同步實施地鐵1號線一期工程建設;三是對道路兩廂3.2平方公里區域800多畝用地進行有序棚改。2012年3月20日,長沙市黃興北路建設及棚戶區改造項目發佈首批用地徵收決定公告,項目正式啓動。至2013年8月9日,總體上完成一期約95.5%的房屋徵收任務。
如何讓被徵收居民住進理想家園?徵收指揮部推出了人性化服務,對接全市120個樓盤,與50個樓盤簽訂團購協議,並就近開闢定向房源,讓利幅度大的每平方優惠上千元;住房保障部門爲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徵收戶申請開闢了“住房保障電子綠色通道”;共計有2381戶家庭申請到了各類形式的住房保障;加上商品房購買,有上萬居民從狹小的蝸居,已經或正準備搬到寬敞的新居。
新政下只須國土調查紅線即可實施徵收
福源花園位於開福寺路,建成於1995年,其用地在2010年3月2日劃定的調查紅線範圍內,但不在2010年8月的劃撥用地紅線範圍內。這是因爲福源花園本身是商品房而非棚戶區,其用地不在當時規劃中的黃興北路的路幅範圍內。按照原《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05號令),不在劃撥用地紅線範圍內,不能進行拆遷。
但政策發生了改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於2011年1月21日頒佈實施,取代了原國務院第305號令,據此令劃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範圍無須再獲得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無須在徵收前確定項目劃撥紅線。另外,2011年8月,長沙市人民政府根據地鐵與城鐵換乘對接的需要,對三一大道至潘家坪路段的黃興北路路幅及軌道1號線線形進行了調整,新調整的規劃線形壓佔了包括福源花園在內的房屋及用地,這是規劃變化的情況。
兩大情況的變化,直接影響到福源花園的拆與留。既然新政下只須國土調查紅線即可實施徵收,福源花園用地又納入了路幅,大多數福源花園居民也就表示了理解,紛紛選擇了簽約、搬遷。但也有部分居民選擇了不合作。居民們的心結在哪裏?
相關新聞
盾構機停滯在幾百米外地下
“到目前爲止,整個地鐵1號線的建設如火如荼,其他很多站口的地下車站基建已經完成,但開福寺站由於房屋徵收未完成,還沒有開始任何作業,該站工期已延誤了33個月。”據長沙軌道集團相關人士介紹,大型盾構機已到了北辰三角洲的地下,南向距開福寺僅幾百米,但遲遲不能向南有效推進,造成資金浪費和施工風險。
地鐵1號線開福寺站現場施工負責人表示,長沙的夏秋季是施工作業的最佳季節,1號線能否及時通車,取決於開福寺站的建設進度。
事實真相逐一揭開
解開居民心結
一些居民認爲,政府此次調整規劃,無非就是看中了福源花園用地的升值空間,肯定會進行商業開發;於是有人申請了政府信息公開,2010年8月的劃撥用地紅線仍然存在——雖然它已非前置條件;也有人反感棚改兩字:“我們是商品房,憑什麼算棚改?”記者帶着問題,採訪了市直相關部門、徵收指揮部和項目方。
疑問1
將商品房作爲棚戶徵收
是否確有其事?
項目建設包括了道路建設和棚戶區改造兩大部分。據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書:“上訴人的房屋雖不屬於棚戶區,但位於該項目待建的黃興北路路幅上,其土地用於‘地鐵工程和城市道路基礎設施建設’。”
疑問2
政府因利益驅動
而更改紅線是否屬實?
長沙市國土局、規劃局紅頭文件顯示,規劃和用地的細節調整,完全是出於黃興北路、地鐵1號線、長株潭城際鐵路的建設需要,出於對開福寺千年古剎的保護需要,福源花園用地將成爲軌道交通站口的用地,而非商業用地。項目部負責人介紹說,開福寺站因用地緊張等因素,沒有設計商業設施,也就是說福源花園用地不會建商業體、不會進行商業開發。
疑問3
在黃興北路建設及棚戶區
改造範圍內,能否搞商業開發?
在項目覆蓋的數平方公里範圍內,既有路幅佔地、站臺用地,也有居住用地和一些配套商業項目。對此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中明確指出:“不能因其部分配套服務設施的建設採用的是市場化的運作模式,而將其置於公共利益之外。因此,原告認爲黃興北路棚改項目不屬於‘爲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其對‘公共利益’問題理解上存在片面和狹隘的認識。”
包括市、區兩級政府在內,一直沒有諱言局部地塊在依法招拍掛後的商業開發,這在長沙市政府門戶網站和區級政務公開中都有體現。但一切商業開發的前提是服從於城市規劃,服從於黃興北路、地鐵1號線、長株潭城鐵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需要。記者王斌實習生崔月龍周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