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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是中低收入羣體的“安居夢”,一邊卻是大量保障房空置的窘境。近日,多個省份審計結果暴露出保障房空置的尷尬,雲南在全國多個省份之中尤爲突出,空置的保障性住房達到了2.3萬套。昨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主要還是保障房基礎配套設施滯後,省住建廳已就此專門召開會議,力爭在今年下半年進行解決。
雲南省住建廳工作人員表示,雲南2.3萬套保障房空置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基礎配套設施沒有跟上。“房子是建好了,但道路還沒有完全修通,電、氣等設施還沒有全部完成。出現這種情況,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地方政府保障房建設資金短缺,建設保障房資金可以通過銀行貸款,但配套設施的資金卻尤爲缺乏。”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由於全省一些城市的保障房的基礎設施建設沒有完成,省住建廳已專門召開會議,力爭在今年下半年進行解決。
“對於包括廉租房在內的保障性住房的選址,中央有關通知的精神是,保障性住房應當儘可能安排到交通比較便捷,基礎設施比較配套的區域進行建設,雲南省也有類似的指導性文件。但是,在保障房的實際建設過程中,這些要求不大容易操作,容易出現選址較爲偏遠的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我國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的中央財政及省級財政支持力度有限,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很大。另外,一些州市的住房保障機構隊伍存在工作力量薄弱、專業人員少、能力不夠強等問題。尤其在基層,大多數人員都是兼職做與住房保障相關的工作。因而,即便住房保障需求充分釋放,現有的機構隊伍也會成爲一個瓶頸。
雲南省審計廳的一位工作人員也表示,在審計過程中,2.3萬套保障房空置主要是因爲配套設施不完善、位置偏僻等原因,這樣的情況在楚雄等州市尤爲突出。
專家建言
雲南財經大學教授何元斌:缺錢配套,地方也缺投資動力
雲南財經大學城市與資源學院教授何元斌從事土地政策、房地產經濟等方面研究。在他看來,建設資金需求量大,資金成爲制約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瓶頸。中央政府提出在“十二五”期間新建3600萬套保障性住房,到2015年實現保障性住房的覆蓋面達到20%。除了中央財政預算擬安排補助資金外,其餘90%的資金需要通過各種途徑配套解決。如果地方配套的資金跟不上,將成爲制約保障房建設的關鍵問題。
何元斌認爲,目前保障房的融資渠道主要依賴政府投入,缺乏穩定的資金來源。住房公積金存在制度缺陷,對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力度不夠。在缺乏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的條件下,不僅中央政府對保障性住房的投資不足,地方政府也沒有興趣投資保障性住房,即便中央預算全部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也難以滿足地方政府的偏好。相對於保障性住房,商品房開發建設對地方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城市化進程和政績提升的作用更爲明顯。
昆明市社科院原院長龍東林:入住率應納入地方官員考覈
“保障性住房本是保障低收入羣體居有其所的一項重要措施,但空置率高,意味着大量保障房沒有發揮到真正的保障作用,而且造成資金、土地等資源的浪費。”昆明市社科院原院長龍東林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數量指標,國務院有着硬性規定。但保障房的基礎設施跟不上,選址偏遠,卻成爲了全國很多省份的普遍現象。在他看來,要解決這一難題,首先應當對保障房建設制定規範的標準,在制度中對保障房的選址、基礎設施建設都作出硬性的要求。
其次,龍東林認爲,應當把保障房入住率納入地方官員的考覈體系當中,對低收入羣體做深入、系統的調研,在充分了解其需求的前提下建立健全相關保障房的分配管理退出等系統性制度機制,從根源上防止結構性空置的出現以及各種浮誇、腐敗、不公平現象的形成與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