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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建材消費投訴近期增多。昨日,晉安區工商局12315檯盤點了近期家居建材領域的典型消費糾紛,給正在裝修或準備裝修的消費者以啓示。
“定金”和“訂金”要分清
6月30日,準備裝修的黃先生在南方建材市場一家瓷磚經銷商處選購了瓷磚,並支付了1.5萬元的“訂金”,雙方約定交貨時間。過了幾天,黃先生在另外一個地方意外發現,同等質量的瓷磚,價格要便宜一些。於是他要求商家退貨並返還“訂金”,但商家認爲“訂金”即“定金”,黃先生自行違約,“訂金”不予退還。雙方協商無果,黃先生向福新工商所投訴。最終,商家同意退還“訂金”。
工商人員介紹,“定金”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爲確保合同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買家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家不履行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實際上只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並不具備擔保性質。如買家不履行合同義務,並不表示他喪失了請求返還訂金的權利;反之,若賣家不履行義務亦無須雙倍返還訂金,但這並不意味着合同違約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買賣雙方要分清“定金”和“訂金”,避免產生糾紛。
實物與樣品不一需留心
6月初,鄭先生在連江路一家門業店購買了3扇臥室門和1扇衛生間門。然而收貨時他發現,送來的貨品中,臥室門與樣品規格不一樣。此外,衛生間門訂單上標註的是70釐米,實際貨品只有68釐米。鄭先生與商家交涉,商家稱店裏只有68釐米的衛生間門。鄭先生認爲,商家事先未告知這一情況,且訂單上明確規定了門的尺寸,商家違約,應退貨退款。不過商家要消費者承擔貨品包裝費後才願意退款退貨。
經過工商調解,商家願意全額退款,並承擔包裝費用。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家居建材領域偷樑換柱的現象很常見。消費者要儘量在正規賣場購買品牌商品,並在合同中約定商品尺寸、款式、材質、顏色、交貨時間等具體信息,或者現場拍照當證據,以免交貨時貨不對板,同時也能方便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