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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北京8月5日消息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保障房的全稱是保障性住房,其實它跟商業性住房是一個相對性概念,是政府爲中低收入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租房,是一種雪中送炭的行爲。
在商品房價格居高不下的背景下,保障房已經成了很多普通百姓"安居夢"的保障,然而,最近在多地區出現了保障房閒置的報道,似乎一切並不像想象中那麼美好。
近日,山東省審計發現,山東省內15市共有1.29萬套保障性住房處於閒置狀態。而就在一週前,媒體還報道了海南省有超過9千套保障房被閒置,廣東省則有近萬套閒置的保障房。
保障房"香餑餑"爲什麼遇冷?
去年年底,濟南首批6110套公租房開始面向全市企業進行試點分配,在試點分配小區之一的濟南高新區孫村公租房,共有18棟樓,目前,南區8棟多層住宅已完工,但入住率並不高。
據瞭解,公租房設施比較齊全,基本達到了拎包入住的條件。而且附近還有超市和幼兒園。但由於企業和個人對於申請公租房的條件和流程缺乏瞭解,再加上公租房的位置偏遠、交通不便等,導致實際入住率並不高。
濟南市民李先生:那邊公交車現在還不怎麼方便,我建議,咱們政府跟公交公司多加聯繫,把那邊公交車通過去。
事實上,山東濟南的情況在全國並非個案,除了位置偏遠,價格偏高也是不少羣衆放棄的原因。鄭州市民杜愛榮滿足了經濟適用房的申請資格,但是卻兩次放棄。
杜愛榮:我已經放棄了兩回了,現在這個房子不是不想要,很想要,但是就是買不起,廉租房的要求又那麼高。
如杜女士所說,與經濟適用房相比,廉租房對於申請人的審覈條件確實更加嚴格,去年河北秦皇島就已經出現了保障房的供需矛盾,明明羣衆需求很高,但是銷售情況卻很不理想。
秦皇島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局長陸長明:經調研我們發現的確有的條件,過去設定的不太合理,比如,購買經濟適用房單身人羣必須達到30週歲,還有戶口的遷入時間,過去必須遷入本市或得到本市戶籍達五年,我覺得這也不太合理。
除了"交通不便、配套不全、審覈過嚴"這些申請上的問題以外,"違規分配"的情況其實也大量存在。今年6月底,全國審計共發現6萬多套保障房被違規分配使用或者出租出售。這意味着大量保障房沒有發揮到真正的保障作用,形同虛設。
怎樣才能讓保障房發揮保障作用?
今年,河南鄭州的經適房輪候供應登記報名中,首次採用了全程錄像制度,一旦發現不符合條件的立即責令退出經適房。
鄭州市保障性住房辦公室新聞發言人王書江:每次報名之前,都把他的房產、收入包括資產進行覈查,還有戶籍、婚姻進行覈查,有不符合條件的,在他報名之前就把他的資格取消了。
事實上,保障房建設本來獲利就不高,企業興趣不大,回收成本也十分漫長,政府又很難獨自完成這項任務,主要還是需要靠企業來投入,而現在全國高居不下的空置率,對企業和政府都構成了挑戰。爲了緩解壓力,秦皇島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從去年開始調整政策。
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局長陸長明:申請保障房的條件基本上是年齡、收入、戶口的遷入時間,還有原有住房面積幾個條件,經過分析,我們決定把這幾個條件都進行適度放寬,現在來看,保障房市場應該已經達到了供應和銷售相平衡的狀態。
但是,從目前全國各地的審計情況來看,保障房的閒置問題依然嚴重,業內人士認爲,保障房的問題是多方面造成的,既需要政府的政策調整,還需要提供差異化的住房,只有這樣才能滿足不同層次的困難羣體的差異化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