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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綠道管理辦法》頒佈實施一週年,深圳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呂銳鋒近日率隊赴龍崗、鹽田調研綠道建設管理運營有關情況。他表示,深圳的市場化程度較高,且又有成功先例,更提倡實行綠道市場化管理運營。
根據此次的調研情況,鹽田原定綠道建設任務60多公里,實際完成253公里綠道建設任務,另外還有10多公里在建。龍崗除了建設任務之外,在維護、管理和運營方面也在積極探索,尤其是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建設上,專業化公司的運作也能形成規模效應。
呂銳鋒表示,從深圳的實際情況來看,由於深圳市場化程度比較高,而且又有成功的先例,所以更提倡實行市場化管理運營。通過實施招標,從競爭中擇優,並儘可能規模化運營。同時,要加強監督管理,要有標準、有考覈、有獎懲、有退出機制,使綠道管理運營能夠可持續,能夠良性循環。
據瞭解,《深圳市綠道管理辦法》於深圳市政府五屆五十四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2年8月1日起實施。該管理辦法明確了綠道及控制區內禁止的行爲,並規定了較爲嚴厲的處罰措施。如未經批准擅自佔用、挖掘綠道的將罰2萬元,機動車、電動自行車在綠道禁行區間和禁行時段行駛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罰款。 (記者/昌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