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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房產稅試點擴圍的時間表,中國經濟的最高決策層尚未形成明確且統一的意見。不過,先於“時間表”的出臺,房產稅擴圍的“主流路徑”已形成初步共識。杭州方案中針對增量住房徵收、以戶爲單位劃定免徵面積、實行超標面積累進稅率等內容,有望在下一批房產稅試點擴圍的過程中,在其他城市推廣。
杭州模式已進入會籤程序
“房產稅試點徵收擴圍的工作,我們一直在按照既定程序做,審定了一些地方政府上報的試點方案,但什麼時候擴圍,擴圍幾個城市,還要看國務院的安排。”7月30日,住建部一位內部人士向記者表示。
住建部會同財政部、國稅總局審定並會簽了杭州市政府上報的試點徵收擴圍方案,而與杭州市同期上報的地方政府擴圍徵收方案,則基本停留在技術方案的階段,仍須進行方案的調整和修改。
普通住宅0.4%,非普通住宅0.8%
據瞭解,住建部、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已經形成共識,會將已經進入會籤程序的杭州模式,作爲下一批試點擴圍城市的模板。
按照杭州市政府上報,並經住建部、財政部、國稅總局審定會籤的房產稅試點徵收實施方案,採用對增量房屋徵收房產稅的模式,在此基礎上劃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徵面積,按照家庭爲單位綜合計徵。稅率分爲兩檔,對普通住宅,以交易價格的0.4%的稅率徵收;對於非普通住宅,以交易價格的0.8%的稅率徵收。
或多個城市集中推出
儘管杭州方案在住建部、財政部、國稅總局三個主管部門層面取得了共識,但最終國務院面對三部門會籤的杭州方案時,仍然要求杭州房產稅徵收試點延後下發。
據瞭解,國務院對於杭州方案中涉及的徵收方式、對象和範圍,均沒有提出太大異議,只是提出要求,在繼續完善杭州方案的同時,房產稅試點徵收擴圍的方式,要採用“集中批准一批”的方式,而不宜採用單個會籤、單個批准的方式。
“拖的時間不會太長”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朝才表示,確實在技術層面上來說已經不存在問題,主要還是看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如果地方政府已經將試點方案上報國務院,那估計拖的時間應該不會太長。”王朝才認爲。
但接近政府決策部門的消息人士向記者證實,中國經濟的最高決策層尚未對房產稅試點徵收擴圍提出明確時間表,目前主要的問題在於技術方案的修改成熟程度,以及能夠“集中批准一批”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