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被告人一審獲刑六年
原以爲有客來看房,兩女房地產銷售員萬萬沒想到自己竟成了搶劫對象。被告人林某以暴力、脅迫的手段搶劫作案,構成搶劫罪,被蓬江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林某原是某桑拿的廚師,爲還高利貸,見到兩女房產銷售員佩戴黃金飾物,貪財之心立起。
今年1月18日14時,林某來到蓬萊新村一租房信息部,以租房爲名,跟隨被害人張某到某房空置的住宅內假裝看房。一入屋,林某拿起刀用手勾住張某脖子,將其推到牀上用鐵絲捆綁。林某搶得480元、一部手機和一對黃金耳環。
成功搶劫後,今年2月20日15時許,林某又以同樣的手段劫持了房地產女銷售員雷某。在搶走財物後,林某還逼迫雷某說出三張銀行卡的密碼。
法院認爲,林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以暴力、脅迫的手段搶劫作案兩次,搶得財物25224.13元,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鑑於林某犯罪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從輕處罰。爲此判決,林某因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 (記者陳杰通訊員李曉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