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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彈
本週,一則“發展商狀告業委會”的新聞引起了業界關注。據報道,天河半山雍景苑與原物管公司所簽訂的合同已於2012年3月30日到期,業委會計劃公開招標換物管,卻被開發商與部分小業主將其告上法庭。對於換物管的原因,物管公司和業委會各執一詞,業委會認爲物管公司強調原物業在合同期內“沒給業主留下一分錢”,而物管公司則認爲無法續簽是“因爲雙方在公共收益問題上存在爭議”。
在業內人士看來,鬧到業委會牽頭換物管的這一步,實在是業主們不得已而爲之的決定。因爲在現實生活中,業委會時常與維權活動扯在一起,社會輿論對其評價亦是褒貶不一,因“維權”而起、因掌權而散的業委會更不在少數,關於業委會暗箱操作、謀取私利的報道也是層出不窮。因此,如非到了無法忍受的地步,向來隱忍的業主們不會輕易成立業委會,並交由業委會牽頭此事。就此案例看,縱然雙方對更換物管各有說法,但不難看出其癥結點還是在錢的問題上。
在由業委會組織進行的“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公司簽訂服務合同”書面表決中,選擇不再與原物管公司續約的票數和對應面積“雙過半”,這個結果表明,該小區的業主對原物管公司所提供的服務質量及其對公共收益的分配,並不滿意。
而此時,有着發展商背景的原物管公司的高呼“好樓盤一定是開發商旗下公司自管”,似乎有些站不住腳。誠然,市區多個有口皆碑的明星樓盤,其物管公司多有開發商背景。但這些明星樓盤的物管公司並不是仰仗發展商背景混個虛名,而是真真切切地在給小區住戶帶來優質的物管服務。而絕大多數業主都不會沒事找茬,只要物管公司能定期公佈清晰的收支賬目,提供與收費相匹配的優質物管服務,他們甚至對漲物管費也能淡定接受。
且不論案件中物管公司的真實管理水平和相關收支賬目,單從他們爲抗辯而揭露業主房屋財產隱私的舉動,就讓人難有好印象。此外,該物管公司在其管理期間“沒給業主留下一分錢”的事實也令人疑惑。猶記得因業委會管理到位而聞名全國的越秀區豐景大廈,僅有200多位業主組成的小社區,每年仍節餘近20萬元。原物管公司若想洗去污名,下一步是否應該主動曬一曬賬本,用以服衆呢?
(王雯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