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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充市新世紀小區住戶反映,業主委員會成立不了,他們的權利得不到保障。爲此,華西城市讀本記者走訪了南充市各大社區發現,目前很多小區都存在無法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情況。
成立業委會屢次受阻近日在南充市順慶區人民南路的新世紀小區,上百業主聚集在西城街道辦事處,就“業主委員會遲遲無法成立”一事表達着不滿情緒。
據業主代表唐福甲介紹,新世紀小區成立3年,一直由鴻源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但是清潔衛生、安全等得不到及時改善,盜竊失竊等現象時有發生,讓500餘名住戶心生不安。也讓更多小區住戶渴望有個業主委員會來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運作。
“2012年,小區的業主們開始籌備業委會。先是成立籌備組,籌備組成立後,申請成立業主委員,然而至今,卻遲遲未能成立。”唐福甲說,新世紀小區大部分房子都被租用,業主很難集聚在一起。
兩個條例衝突無法成立“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七十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然後即可成立業主委員。第一條,交付的房屋專有部分面積達到建築物總面積50%,或者交付的房屋套數達到總套數50%以上;第二條,首套房屋交付已滿兩年且交付的房屋套數達到總套數20%以上;第三條,物業服務企業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內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前90天,建設單位未及時書面報告申請設立業主大會的。”相關負責人介紹說,符合其中一條即可成立。但是根據國家《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成立業主委員會需要2/3的業主參加同意。“由於業主們堅持的條例不一樣,達不到統一,所以遲遲未成立業主委員會。”
多數小區沒有成立業委會記者走訪調查發現,同新世紀小區一直都沒有成立業委會的類似現象,在現實生活中顯得極爲普遍。
“業主大會及業委會成立起來程序複雜,決策成本過高。從啓動到成立,動輒成百上千戶的小區,業主投個票就得好長時間,決議一次成本太高。”南充市西城街道辦事處何書記介紹,往往多方勞心勞力,最後仍達不成一致。“業主委員會運作起來缺乏監督機制。業主大會法律地位不明確,這個名義上的權利主體既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單獨對外進行民事活動,也不能承擔責任,結果就是業主委員會這個執行機構常常越俎代庖。”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尹秦記者陳俊君實習生向會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