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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說法:被迫分手相約自殺
據王江勇稱,去年他認識了帶著一個6歲女兒的小靜,兩個多月後,兩人打算結婚,王江勇跟著小靜回湖南老家『見家長』。
然而,他並沒有得到小靜父母的認可。老人家認為,王江勇沒穩定工作又買不起房,不是可依靠的對象。兩人從湖南回來後,小靜的父母給女兒打電話,叮囑她『沒買房子不能結婚』。
去年12月9日下午,兩人去菜市場買了兩包蟑螂藥,放在一起涮火鍋。吃完就躺在床上等死。第二天睡醒後,兩人竟都安然無恙。
去年12月11日凌晨,小靜提出乾脆一人一刀捅死算了。小靜先捅了王江勇的左胸,王江勇持刀朝小靜的左胸也捅了一下。小靜抽搐了兩下後,兩人的手握在了一起,逐漸喪失了知覺。第二天,王江勇沒有死,身旁的小靜卻死了。
意識到自己可能成為殺人犯後,王江勇非常害怕。他買來一瓶煤氣,在房間裡擰開。次日,他還是沒有死。於是又打電話叫人送煤氣,還買了一根煤氣管子放到鼻子裡,關門關窗等死,結果到晚上又醒了過來。
去年12月14日17時許,房東告知小靜的房間煤氣味很濃。小靜的妹妹便和男友等人直接去出租屋,砸門進去後,發現了姐姐的屍體以及王江勇。
庭審現場:是否殉情存疑
7月26日上午,王江勇因涉嫌故意殺人,在廣州中院第二法庭過堂受審。
小靜的母親稱,自己並未粗暴乾涉女兒的戀情:『剛開始我是反對的,看她很堅持,我只好同意。』
公訴人提出,要認定此案是『相約自殺』並沒有充分的證據。已有證據顯示了兩個疑點,一是王江勇聲稱加了老鼠藥、蟑螂藥的火鍋器具上,並未驗出相關成分。二是小靜穿的衣服上有刀子捅出來的洞,而按王江勇所述,小靜當時未穿衣服。對於王江勇所說的『感情很好』,也有相關證人提出相反說法,稱案發前二人有過爭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