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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拆違費用由違建者承擔外,武漢還擬對違法建設按工程造價的10%予以罰款,將違建行爲與違建者信用記錄掛鉤,讓“種房者”得不償失。
昨日,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武漢市城鄉規劃條例(草案)》立法說明會。市法制辦負責人彙報稱,將採取一系列措施遏制違建。根據違建的不同階段和情節輕重,對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責令限期改正,改正後,經認定,符合保留條件的,處建設工程造價10%的罰款。
對於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組織強制拆除,拆除違建費用由違建者承擔;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違法收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10%的罰款,讓違建者無利可圖。
違建行爲將與信用記錄掛鉤。“比如‘種房專業戶’,這一條就會作爲不良信息錄入,影響其信貸。”法制辦負責人說。
部分違建還將影響整棟建築的交易。草案規定,對存在違建的房屋,由城市綜合管理主管部門書面通知房屋主管部門,暫停辦理該房屋的權屬登記手續。比如一套別墅,業主私自開挖酒窖或加蓋一層,這些部分違建將影響整套別墅的交易、抵押等。
爲將違建消除在萌芽狀態,草案明確,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或者臨時建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責令限期拆除,並可處以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