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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安百山做客中新訪談。(資料圖)
中新網7月30電近日,北京市住建委等聯合印發了《關於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房屋出租新政的出臺,引發了社會的廣發關注。中新網房產頻道邀請原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北京市漢卓律師事務所律師安百山做客中新訪談,為廣大網友解讀相關政策。
北京市漢卓律師事務所律師安百山在做客中新訪談時表示,『在實踐中有好多租房的過程中出現了糾紛,包括跟二房東簽的合同,發現原房東並不認可,並且發現當時說的條件跟實際的條件並不一致,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在租房的過程中予以注意。』
第一,要審查房產證件。第二,審查權利人的身份證明;如果權利人是自然人,那就看身份證;如果是單位,就看一下營業執照;確定這個房產是合法的,房產的權利人是誰。此外,要現場看一下房源,有沒有打隔斷,居住的空間是多少。第三,要簽好合同,簽合同要采用政府發的示范文本;『因為這個示范文本它對相關的條款規范的是比較完整的,有些具體的內容可能需要雙方去具體談,但是具體的內容涉及到比如我們實際交房的時間,比如房屋維修的責任,比如房租的付款方式,押金的交付以及返還的時間,以及水電、煤氣、物業的承擔人一定要約定的細致,一旦發生糾紛的話,我們有一個合同依據。』
此外,安百山還補充道,『如果是二房東對外轉租的話,一定要確定是原房東允許他租的,一般兩個層面可以看到,第一,他和原房東簽的合同裡面可以看的出。第二,是不是在原房東授權的情況下去轉租,一旦二房東出現問題了,最終的住房人受到的損失原房東是不管的。』(中新網房產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