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樓盤僅17戶水電接到房間開發商:廣東模式
“開發商玩手段偷工減料,少裝了水電但並沒有少我們一分錢。”日前,株洲市民何先生向本報投訴稱,他在株洲美的城一期購買的新房水電沒有預埋管線至房間,而只是裝了一個總表。
何先生說,他在驗房時發現,家裏連水電都沒有通。“株洲所有的商品房都是水電到房間,我這怎麼收房。”何先生還向記者出示了購房合同,合同附件上註明:每戶設獨立電錶;室內預留開關箱,箱內設總開關,電源到總開關箱。每戶設獨立水錶、室內設總閥門。
讓業主們更憤怒的是,一期18棟竟然只有17戶水電安裝到了各房間。這17戶的購房合同附件上面明確寫着:每戶設獨立電錶;室內預留開關箱,照明開關、插座底盒及電源到各房間。
“這是完全不同的兩份合同附件,開發商跟業主簽訂的是陰陽合同。”7月20日,業主集體向開發商討要說法。
迴應
按“廣東樓盤”標準實施
“特權”業主是私埋管線
開發商株洲美的城房地產公司策劃經理李雪說,美的城是按照廣東地區絕大部分樓盤的做法,水電只到戶總表,不到各個房間,美的地產其他項目也是用這個標準。
李雪稱,之所以有17戶水電到各個房間,是因爲該17戶是最先簽訂合同的,當時工作人員沒有根據集團和公司既定的交樓標準進行仔細覈對,所以出現了有兩個交樓標準的現象。
記者注意到,此前美的公司的一份回覆寫到:施工單位有少數員工購買了房屋,在施工過程中,他們私自將自己的房屋預埋了管線。
律師說法
合同沒約定但開發商有義務
湖南一星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超說,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合同雖然沒有約定水電具體到房間,但這是湖南普遍的理解,17戶享受“特權”的業主並未支付額外的費用,同等情況下,這是對其他業主的不公平。“合同沒有約定,並不代表沒有義務。業主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三湘華聲全媒體記者李永亮)
標籤:業主株洲開關開發商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