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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眼下又到了畢業季,同時也是租房旺季,隨着租房人數增多,房租也水漲船高,房屋中介的生意又好做起來。在數目衆多的中介公司中,黑中介仍然混雜其中,消費者一不小心就會受騙上當,嚴重的還會遭到恐嚇,甚至是強迫搬離。
最近有幾位消費者向《天天315》投訴,他們在7月初通過名叫"中天佳業"的中介公司合租了一套位於北京市豐臺區三環新城"匯豐家園"的房子,房子是躍層結構,面積比較大,一共有五家租戶,投訴的是其中的兩家,李小姐和宋先生。他們分別住了其中的兩個房間,入住時間幾乎相同。李小姐是從一個女孩手裏把房子轉租過來的,女孩只住了一個月,但是付了一年的房租,如果李小姐續租,女孩剩下的房租就可以退出來。李小姐一次交納一年的房租,相對也比較划算。
李小姐:我們是7月6日左右租的房子,住了大概10天,房子硬件設備還行,我們當時看房子還不錯,環境也還挺好,是以每個月1100的租金租下來的。
記者:您是說您租的那一件房間?
李小姐:對,一間。
記者:其他房間已經租出去了嗎?
李小姐:其他房間都有租出去,總共住了五家人。
記者:那個房子是幾室幾廳?
李小姐:它是那種小閣樓,進來有個小客廳,然後上去,上面住了兩家,是那種躍層的。我們住在頂層,6層,沒有電梯。中介當初肯定是以自己個人名義租的房子,然後再轉租給我們。
記者:您租的是其中一個主臥嗎?
李小姐:對,當時是從另外一個女孩手裏轉過來的,前面那個女孩只住了一個月,她簽了一年的合同,如果我們去住大概能退出來,因爲她的錢也是年付的。當時考慮她那個房子如果不是年付是1200一個月,年付可以減100塊錢,就是1100,我們就給年付了。
另一位住戶宋先生是在網上找到了這套房子的出租信息,也是一個女孩要轉租。起初,宋先生對這個房子的環境以及價格都是比較滿意,誰知道住了還不到十天,就被中介告知,有鄰居投訴他們擾民,讓他們趕快搬走。
宋先生:在網上看過這個房子,那個女孩兒說從北京要去杭州,她發了一個轉租信息,我們去看了一下房子,在這附近相對來說比較便宜,環境、設備還行,我們就交了押金,搬進來住了有9天,他們10天,他們有一天過來說我們這邊擾民了,說投訴了我們,當時我們還有一個住戶,實際上他就拿出一個擾民證據,強迫性的想讓我們搬走。
李小姐回憶說,當時是晚上10點多,中介帶了幾個人進到他們租住的房子裏,態度非常強硬,說有人投訴他們擾民,物業通知了房主,房主決定房子不租給他們了。
李小姐:當時是晚上10點左右,中介帶帶着兩三個男的,身上全是紋身的那種,往那一坐,就敲我們的門,說有隔壁鄰居投訴你們擾民。當時我們就傻了,我們沒有唱歌、看電影或者別的,噪音特別大的那種。他就說我們擾民,家鄰居直接投訴到物業了,然後物業反饋給房主,房主說這房子不租了,要收回去,他以這種理由讓我們搬走。
李小姐說,其實她們剛剛入住的時候,中介就向他們收取各種不合理的費用。其中一位住戶是個年輕男孩,他因爲拒絕向中介交納不合理費用。中介公司竟然派人把他的東西從房間裏扔了出去,男孩無奈報了警,結果警方也管不了,最後男孩只好搬走。
李小姐:以前住在樓上次臥的男孩受害比較嚴重,當時中介問他要錢,他沒給,他們找幾個人把他東西都給扔出去了,之後這個男孩就報警了,但是警察不管。
通常出租房子的電卡和燃氣卡都會在租戶手裏,而現在中介卻自己拿着,說是替他們充錢,結果除了充電以及燃氣所需要的費用以外,還要收取額外的勞務費。如果租戶想要拿到卡自己充錢的話,那麼兩張卡都要交押金,一張卡押金500元。
李小姐:我們搬過來的第二天,過來一男的,說是管房子的業務,拿着相應的電卡、燃氣卡,說會幫忙給充錢。誰知道第二天他管我們要錢,我們五家住戶平攤一家100塊錢,但是他在應付費用的基礎上多收百分之多少的勞務費。後來我老公打電話過去問,那邊的人說,你可以不交。態度特別強硬,所以後來我們也覺得挺煩的,當時幾家在一塊商量,要不就把電卡給留在我們那,以後自己交,不用他們交了。他們就說要交押金,一張卡500塊錢,當時我們五家一人拿200塊錢,把這兩張卡給拿下來了,留在我們自己這。
無奈之下,五家租戶一起交了1000塊錢把電卡和燃氣卡留了下來。然而,更讓人沒想到的是,沒過幾天,他們就被要求搬走。李小姐說,其實中介的目的就是以擾民爲名讓他們再交錢。中介公司的人提出兩個方案,如果李小姐他們不搬走的話,就要交兩個月的房租,如果搬走就要扣300%的違約金,也就是3個月的房租。
李小姐:沒想到租到第10天的時候,竟然過來以擾民的藉口讓我們搬走。中介說房主挺不好,意思就是房主管中介要錢,然後意思這個錢從我們身上出,兩個方案,第一我們交錢,第二搬走,交錢是兩個月房租2400。當時我就決定不租了,他說讓我們搬走得賠300%的違約金,我說我們沒有違約啊。
據瞭解,目前我國的相關法律沒有對於房屋出租過程中支付多少比例的違約金,給出具體規定,但是一般情況下,是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所規定的來交付。一般來說,如果雙方任何一方在租房過程中出現違約,要另交付一個月或兩個月的房租。但是中天佳業這家中介公司提出扣除三個月房租的違約金,顯然不符合常理。
李小姐還發現,原來租房時簽訂的合同上,根本沒有這家中介公司的公章。據瞭解,李小姐投訴的北京中天佳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是加盟性質,有很強的流動性,由於擔心這家公司突然改名或搬走,李小姐還是無奈交了違約金。
李小姐:我老公過去後那個違約金也退了,扣了一些費用。他們以擾民的藉口把我們趕出來。我瞭解地產公司是加盟的模式,它可能隨時不幹了,考慮到這個週期有點長,如果能退儘量讓自己損失降低一點,把剩餘的錢都領回來了,可能投訴或者上訴週期太長了,我們的錢也比較多,怕他們到時候再把公司名稱改了,我們當時籤的合同都沒蓋章。
據宋先生介紹,中介當時趕走他們的時候,把簽訂的房屋合同以及房租押金的收據都收走了,並退還了房屋押金。但是房租沒有完全退還。除了李小姐交納了違約金,中介退還了房租之後,其他人的問題都懸而未決。宋先生主張,收取300%的違約金是不合理的,但是目前他手裏沒有更多的證據,而且,簽訂租房合同的時候,合同上的確寫着,如果違約就要交納300%的違約金。
宋先生:我押金沒退呢,我手裏現在是沒有合同了,他們把合同拿走了,那個合同也沒有蓋章。
記者:您目前想要把房租全退回來?
宋先生:最起碼應該退兩個月的。
>>嘉賓觀點
在這個案例中,租戶只居住了不到10天就被勒令搬走,理由是擾民,中介公司的這個理由是不是充分?
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胡鋼律師:查詢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官方網站,在2011年,這家北京中天佳業房地產經濟有限公司或它的分公司,先後因相關的違背行爲被北京市工商局豐臺分局和海淀分局進行三次行政處罰,共罰款2萬2000元。它的違法行爲包括三種,第一因爲使用了未取得房地產經濟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房屋租賃經濟活動;第二未在其經營場所將其所聘用的經濟職業人員的姓名、招聘、職業的經濟項目、聯繫電話等在經營場所中明示;第三未在當事人簽訂的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主要是經濟機構代理成交這份合同中,經濟職業人員簽字一欄裏面沒有附有執行該經濟合同業務的經濟職業人員的簽名。
案例中,中介投訴租客噪音擾民,這有點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味道,合同裏有沒有這項約定,說不得擾民是個問題,而且擾民一般來說是城管部門或環保部門來管的,中介機構沒有資格來做這件事。
案例中提到,一個男孩拒絕交違約金,結果被中介工作人員趕出去了,他打了110也叫了警察,但是爲什麼警察管不了?
胡鋼:人民警察的主要職責是保護治安、保護人民羣衆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案例中雙方是商務糾紛。一般要找工商部門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到人民法院去起訴,如果雙方沒有嚴重的肢體衝突,也沒有發生嚴重滋擾社會治安的情況,公安人員可能不會處理。在這種情況下,除了打110以外,建議考慮向工商機關,比如12315舉報。
目前租客遭遇要求賠償300%的違約金、把電卡、水卡留在自己手裏要交納1000塊錢押金等,應該如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胡鋼:我們國家的《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合同法的司法解釋》說得很明確。首先,雙方當事人如果違約,要有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但是如果違約金過高,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適當減少。什麼叫過高?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明確,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30%的視爲過高。第二,這個基數應該是造成的損失,中介機構或房主要證明自己的損失是多少,才能由這個損失來覈准違約金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