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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7月25日電(記者於立霄)北京市審計局對土地利用、土地收入和徵地補償金開展審計發現,全市土地儲備量與供應量之間相差2.3倍,2成新建項目用地未得到有效開發利用。
北京市審計局局長李穎津25日在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做了“關於北京市2012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時如是說。他透露,一年來,市審計局共查出問題金額316.5億元,提出審計建議431條。
審計部門重點抽查土地出讓收入情況時發現,2010年至2012年期間,市國土局應收土地出讓收入1853.2億元,經覈實,實際收入1845.2億元,有8億元土地出讓收入沒有及時上繳國庫。
根據土地儲備、供應、開發,以及建設徵地安置的管理流程,審計部門對全市152宗土地儲備開發項目進行實地核實發現,土地儲備量與供應量之間相差2.3倍,處於土地儲備階段的在施項目比較集中。
在新建項目用地開發方面,有20.3%的新建項目用地未得到有效開發利用,其中,有573公頃出讓用地未按合同約定開工,有432公頃土地閒置。
在產業園土地利用方面,有215公頃園區土地兩年多未開工,342公頃土地因用地企業延緩或分期開發,造成固定資產建成率較低。審計13個高新技術產業園時發現,部分未達到產業園准入標準的企業卻在園區購地;抽查了951家購地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僅佔購地企業總數的30.1%。
在徵地安置方面,審計發現,一些區縣及鄉鎮採取未批先徵、以租代徵的方式,甚至出具虛假證明,違規徵地涉及146宗項目。另外,資金使用也不規範,有151宗徵地項目37.4億元安置補償金未及時到位;審計抽查了493宗徵地項目,有29.6億元資金被用於村民福利,69.6億元被用作建設投資,41.9億元對外出借,存在資金安全風險。
針對審計反映的土地問題,市審計局綜合處處長廖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各相關部門正加快項目審批手續,規範建設徵地審批程序,建立動態監管機制,完善計劃執行情況考覈,整體推進土地的開發和利用。(完)
標籤:徵地審計局用地土地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