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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麗江花園業主向南方日報反映,大量外來車輛從麗江花園內“借道”,使得小區內的道路變得擁堵不堪,“侵犯”了業主們的權益。無獨有偶,棠德花苑的業主們也反映,他們的車位遭到了外來車輛的“侵佔”,有不少外來車輛停在小區內,使得本就供不應求的停車位更加緊張,業主們停車難上加難。這些業主們質問:“我們是繳納了管理費的,外來車輛憑什麼佔用我們的資源?”
居民反映小區資源遭外來車擠佔
麗江花園的業主說,南浦島上其他小區不少業主的車輛本應走南浦大橋然後穿過洛溪新城的,或許是因爲南浦大橋和洛溪新城容易塞車,他們就從麗江花園的後門領了臨時停放卡後,再穿過麗江花園,從麗江大橋“抄近道”。此舉侵佔了麗江花園業主的利益,引發了不少矛盾。業主說,這種情況由來已久,爲此,他們曾多次向物業反映,甚至還提過向外來車輛收取通行費的建議。物業方面爲了阻止這種情況,曾經作出“在2012年1月份對每一輛持臨卡的車施行‘此門進,此門出’”的決定,當時很多媒體都做了報道,以爲就此可以解決外來車輛“借道”問題,但遺憾的是至今該決定並未實施。由於臨卡車輛在麗江花園內15分鐘不收費,這就給了“借道者”可乘之機。
同樣是小區資源被外來車輛擠佔,棠德花苑業主們頭痛的則是小區停車位被外來車輛佔用。他們反映,小區在建設之初並未規劃停車位,而是隨着小區業主車輛日增,纔在道路兩旁劃了停車位,但停車位數量遠遠供不應求。更讓他們煩惱的是,不斷有外來車輛進小區搶佔車位,使得他們的停車問題難上加難。業主李先生說,因小區車位緊張,每次進小區都得在門口排上一段時間的隊,少則10來分鐘,多則近一個小時;要是遇到上下班高峯期,小區門口出現了堵車現象,那就得耗上幾個小時。“爲了進來停車,我曾在門口從晚上9時半一直等到凌晨1時。”
物管迴應小區有市政路不好管理
對於麗江花園業主反映的問題,麗江花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陳女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物業對此也感到頭痛,因爲小區內有市政路,所以纔會准許外來車輛持臨卡通過小區。她進一步解釋,麗江花園內的新園路屬於市政路,小區並沒有權利將其封閉,所以纔會導致很多外來車輛在小區內穿行。陳女士表示,爲了保障小區內的治安穩定,物業管理公司採取了加派保安、增設警示牌等措施。對於小區此前作出的“持臨時卡車輛從本門進須從本門出”(以防外來車輛借道)的決定爲何沒有實施問題,陳女士說,這是因爲受到了相關部門的干預,加上屬於“變相設崗”,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所以未能如約實施。另外,爲了緩解南浦大橋的交通壓力,作爲“私家橋”的麗江花園大橋也只好對外開放。“外來車輛都已經走市政路來到麗江花園大橋橋頭,如果再讓他們折回,無形中也是在給小區添堵,還不如放行讓他們通過。”
根據新修訂的《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本區域業主的需要。而根據棠德花苑業主的上述反映,小區業主的“停車優先權”無法保障,業主資源被外來車輛佔用。對此,棠德花苑管理處的一名工作人員予以否認,稱小區對車輛進出採取登記制度,不會允許外來車輛(長時間)停在小區內;但這名工作人員也談到,小區內的所有道路屬於市政路,所以會准許臨卡車輛進入小區。
律師說法物管沒權封閉市政路
盈科律師事務所的陳琛律師表示,兩個小區都存在屬於市政管理範疇的市政路,而市政路是對公衆開放的,並非小區業主獨享的資源,這是小區不斷有外來車輛進入的根本原因。市政路屬於公共規劃,物管並沒有權利將小區內的市政路封閉,“此門進,此門出”的規定沒有法律依據,屬於“變相設崗”,而麗江花園雖然在門口樹立了相關標示,但實際並未執行,便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這是物管方面爲了滿足業主減少外來車輛的要求,而又迫於法律法規的限制所做出的兩難之舉。”
陳琛指出,小區業主的權益被外來車輛侵害是比較常見的現象。對於外來車輛借道造成小區擁堵和小區車位被外來車輛擠佔的問題,陳律師建議,小區業主可通過業主委員會進行維權,聯合物業管理方,與市政管理方等相關部門協商,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找出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辦法。(記者/魏方實習生/曾雨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