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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合肥晚報報道,沒有樓梯的賓館能有顧客入住嗎?圍繞一個樓梯的使用權,合肥兩業主打了一場3年多的官司,至今還在持續中。
2007年底,市民馬恆山買下和平苑小區4號商網樓的房產,這處房產是從前房主戴某手裏買的。他萬萬沒有想到,隨之而來的是與鄰居張劍的數年官司。
張劍的房產位於和平苑小區3號商網樓二層,緊挨4號樓。張劍將房子租給一網吧,因網吧爲特種行業,須有2個通道方可經營。而3號樓樓梯只有一個。2004年4月22日,張劍父親向戴某求借4號樓樓梯通道,作爲網吧臨時“消防通道”,以獲得消防檢查。後借據寫有:“因爲我租戶是特種行業,需要有消防通道。”署名人是張劍。
2007年3月,租戶網吧搬遷,房屋空置。馬恆山介紹,當年他通知聯繫馬林和張劍父親協商好承租事宜,租期5年。爲了方便聯繫,租房協議書署名的後面,寫了“馬四”(馬恆山在家排行老四)以及聯繫方式。
2009年4月,張劍的3號樓房產被另一業主蔡某購買,蔡某砌牆隔斷通往北面3號二層樓梯通道,致使承租人馬林所開的賓館因無經營通道,損失較大。2011年8月28日,馬家人被迫向轄區的大通路派出所申請停業。
馬林因無通道賓館停業,拒交房租。張劍表示,3號樓北面樓梯通道雖然被封,但馬恆山和馬林是親兄弟關係,故仍有4號樓樓梯通道可供通行。於是兩家人上了法庭。
2011年,瑤海區法院判決,判4號樓樓梯通道爲3號樓業主張劍共有通道,馬家人要支付未償清的房租。馬家人不服判決,於是向合肥市中級法院上訴。隨後,合肥中級法院駁回了馬家人的上訴。
目前,兩家人正等待法院的進一步判決。 (實習生何雲賈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