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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越秀南路與萬福路路口的垃圾分揀房,擺放了上百桶垃圾
羊城晚報記者湯銘明攝
羊城晚報訊記者梁懌韜報道:為了加強垃圾分類准確率,廣州不少地方興建了垃圾分類二次分揀設施。但這些設施的建設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遭到市民質疑。昨天,在廣州城管委和城管執法局接訪中,有市民以『清理違建』為由,希望解決鄰近自家的二次分揀設施擾民問題。
我家有個『臭鄰居』
在接訪現場,家住越秀區珠光街道的洪先生帶著律師前來,投訴自家旁邊的垃圾二次分揀設施。記者隨後來到洪先生的住處附近,只見垃圾分揀房位於萬福路和越秀南路交界。正午時分,該分揀設施內擺放了過百只垃圾桶。據周邊居民反映,每天入夜市民投放垃圾高峰過後,環衛工就會拖著垃圾桶,到分揀房內將居民混投的垃圾按照廣州『四分法』進行分類。
『二次分揀時,裡面臭死了。』洪先生稱,分揀房的臭味,影響周邊居民生活。記者看到,分揀房旁邊確實有較密集民居。
據了解,越秀區珠光街道曾就二次分揀房作出說明。街道表示,二次分揀房為臨時設置,其設置點為一個待建工地。對於投訴,街道答復稱已通過調整收運安排、安裝強力抽風機等方式,希望減緩臭味。
『臨時建築』幾時拆?
洪先生希望垃圾分揀點取消。對此,街道在答復中稱,如果居民源頭分類做好了,二次分揀點就會取消。這個說法,讓洪先生頗為惱火,『什麼時候,居民會好好進行垃圾分類?』洪先生稱,街道內居民對於垃圾分類,參與率一般。按照目前的垃圾分類推進情況,這座『臨時建築』,恐怕將是『永久建築』。
對於街道答復中的『設置點為一待建工地』,洪先生更是覺得可以好好深究,『這座二次分揀房,是不是違章建築?』洪先生稱,分揀房地塊爛尾已久,在爛尾地上建設二次分揀設施,為違法建設。
對於洪先生的訴求,廣州市城管委和執法局在接訪現場未能給出明確答復。城管委相關負責人認為,該設施為環衛設施,無論建到哪裡都有可能遭到市民投訴,從目前可掌握資料分析難以易址;如果市民堅持認為是違建,可向城管執法局投訴。
對於接訪結果,洪先生表示不滿意,將繼續尋求其他途徑解決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