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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河北保定『秀蘭城市美地』小區不夠交房條件就通知業主收房,部分業主繳納多項費用拿到鑰匙後纔知道實情並集體維權,開發商迫於壓力答應推遲交房日期並承諾賠付違約金,但無法合理解釋為什麼收取多項費用。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保定秀蘭城市美地小區的業主們在今年6月28日接收到開發商通知收房的短信,短信內容很簡短,只是通知6月30日開始交房。業主們告訴記者,6月30日,交房第一天,部分業主滿懷期待到達收房現場,本想收房程序是先看房然後交齊物業費等費用然後再拿鑰匙,結果順序確正好相反。業主王女士(化名)和年邁的父母同去看房收房,到現場後她發現前去收房的人較多,考慮到父母年紀都比較大,身體也不是很好,就糊裡糊涂就把錢交了想趕緊拿到鑰匙帶著父母去看房。事後王女士纔意識到應該先看房再收房,她對開發商的做法極為不滿。
回到家後,王女士又仔細看了看收房時繳納的相關費用的收據,然後上網查詢保定市針對這些收費項目的相關規定,她發現多項收費都很『荒唐』。王女士介紹和她有相同看法的業主不在少數,因為收房後業主們就建立了QQ群,並在上面交流著自己的看法,大家普遍認為『電梯費』等都屬於不合理的收費項目。
據記者了解,保定秀蘭城市美地小區的業主們非常團結,他們在發現開發商強制收房,並且有可能違規收費後,就成立了業委會,開始集體維權。記者注意到業主們維權時,曾以秀蘭城市美地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向河北秀蘭房地產集團公司發了一封致秀蘭集團決策者商洽函,其中附有一封美地維權業主的聯名信。信中的內容大致是這樣:
業主們認為開發商存在一下幾個違約行為。
一、違約安裝太陽能熱水器,強制收費。
二、越級征收物業費。
三、建設標准未達標,強制交房。
四、違法收取且超額收取相關稅費。
堅持維權多日後,他們得到了開發商的答復:太陽能熱水器可以自願選擇是否安裝,還有交房日期推後並且會賠付違約金,但對於其他多項收費是否合理的問題,開發商回復不存在不合理性。業主們對這一答復並不認可。
據小區工作人員介紹,太陽能熱水器是政府統一要求新建小區必須要安裝的,否則無法驗收。但由於部分業主對使用太陽能熱水器反應激烈,於是小區決定業主們以自願為原則使用。驗收結束後,再拆掉。另外,物業費、電梯費、裝修押金和加壓費就必須得上繳,其中物業費是按照一級服務標准收費,小區大門口已作公示,但物業公司的資質屬二級。
記者隨後又以業主的身份撥通了保定市物價局的電話。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物業收費在2004年起開始執行政府指導價。業主在購買房子到時候,需要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此合同就規定了物業服務的內容、項目及各項收費標准。同時,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電梯費、加壓費等都不包含在物業費中。
記者從業主處了解到,他們在收房現場纔知道收取多少物業費,沒有簽定國前期物業合同,只有臨時公約。
那麼保定秀蘭城市美地小區開發商強迫業主先交錢再看房的做法,是否違法?保定市物業費有五個等級,開發商按頂級標准收費,是否合理?業主如何知道質價相符?『電梯費』『二次加壓費』『裝修押金』和』裝修運貨費』等等收費項目是否合理,業主該如何判斷?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包華,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邵桐律師對此作出討論。
邵桐:美地小區開發商侵犯了業主對房屋驗收的權力,驗收的權力是房屋買賣合同中業主應當享有的權力,不能設置任何障礙。根據我們國家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上面明確了一點,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應當堅持合理然後透明的原則,服務質量和收費標准要相適應。
裝修押金是事後要返還給業主的。至於電梯費和加壓費,開發商在與業主簽訂前期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時候沒有對相應的費用收取做出明確的提示,轉嫁到購房者身上,這是不公平的現象。開發商與購房者要共同來協商來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是單獨的推托給業主來承擔。
包華:業主在監督的過程中確實需要專業的能力,因為物業服務行業本身涉及的內容非常多,十分專業,如果業主不具備這樣的專業知識,即使現場去看也未必看得懂,所以業主需要專業的工程師幫助實現自己監督權的行使。另外,業主團結維權是可取的,但是在沒有進行程序化的選取的情況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是不可能成立和選舉出來的。所以業主們維權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值得鼓勵,但是在技術層面上來需要有進一步提高,不然可能導致維權的目標無法實現,源於自己的知識儲備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