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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日前召開的《廣州市保障性住房設計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專家評審會上,很不客氣地把經適房稱之為『怪胎』,並且要求政府停止經適房的建設,將其從《指引》中剔除。
何謂經適房?《指引》稱:『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目前在廣州,買一套80平方米的經適房約需40萬元,拿得出首付並且能夠通過銀行審查得到房貸的,會是掙紮在貧困線上的家庭嗎?正因為經適房的制度設計存在先天不足,也正因為經適房的分配機制存在缺陷,纔屢屢被媒體踢曝有經適房住戶開寶馬,乃至有人擁有多套經適房。可以肯定,真正的窮人是買不起經適房的。但,不窮又有『關系』的人,肯定對這種性價比極高的住房垂涎三尺。
在建議政府停止規劃建設經適房的同時,我還『叫停』限價房。什麼是限價房?官方的解釋是『面向戶籍首次置業人士供應,房價約為市場價的7成』。根據《指引》,限價房『宜分別設置主陽臺和生活陽臺』。可見,和經適房一樣,限價房的保障對象都不符合社會保障的性質。這兩種所謂的保障房,還會擾亂房地產市場的秩序,甚至扭曲商品房的價格。
如果說政府推動經適房、限價房建設,源於上世紀90年代的房改,是房改以後一個特定時期的過渡性產物。那麼,當公租房、廉租房建設走上軌道,商品房建設遍地開花的今天,經適房、限價房早已完成了歷史使命。這兩種完全背離市場經濟的住房,沒有理由不退出樓市。
其實,在當今的保障房類別中,真正需要推動建設的是公租房和廉租房,尤其是廉租房。只有擴大廉租房的覆蓋范圍,纔可以真正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並且保障人人有房住。基准線以下的人住廉租房或公租房,基准線以上的人購買商品房。讓市場歸市場,福利歸福利。任何一個政府,都有義務保障人人有房住,但沒有責任幫助人人獲得房產證。
誠然,保障房建設對政府公共政策水平要求很高。廉租房肯定收不回成本,不僅需要政府後續管理還產生不了稅收,更產生不了土地出讓金。相反,還可能要從土地出讓金裡拿出資金搞建設。然而,政府應該看到廉租房不僅是民生工程,同時它還是一個社會必需的『穩壓器』。
就廉租房,我還向政府建議:千萬不要集中建設,不要人為制造『貧民窟』,否則會引發很多社會問題。除了分散布局之外,以後最好把廉租房安排到交通便利,生活便利的中心城區。因為遠離中心城區的廉租房,配套一定容易不完善,而住廉租房的家庭不可能有私家車,會提高他們的生活成本。
(作者是廣州市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