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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規劃委會同市衛生局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公佈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規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係的除外)。《通知》要求,應當以原規劃設計爲居住空間的房間爲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不得按牀位等方式變相分割出租。(7月18日中新網)
這一《通知》無疑有助於提升出租房屋的治安和消防安全,但同時也可能導致這樣的後果:因出租最小單位面積出現剛性提升,即便房屋出租總量充裕而不會出現租金飈升,對租客而言,亦會出現負擔成倍上升的現象。不難推知,《通知》必定對龐大的北漂“蟻族”,以及更爲龐大的中低階層外來務工人員以沉重的打擊。
按照北京市統計局發佈的CPI數據,6月份住房租金上漲6.2%。這意味着,北京住房租金自2009年3月到2013年6月已經連續52個月上漲。一項調查顯示,北京房租收入比高達40%。不難看出,北京對房屋租賃市場揮出的這記“重拳”,不僅會令無數中低階層飽受艱難,還可能會逼走大量務工者,反過來又會加大城市各項成本。
不過,北京的做法並非毫無政策依據。2010年,住建部發布了《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如果將原來的房間分隔成多個小間出租,將會受到最高3萬元的罰款。“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隨意提高租金”。該辦法同時還規定,外來務工者可住公租房。應該說,住建部的政策既關注到安全問題,又關注到租客切身利益。對於像北京這樣有數百萬外來人口而言,政策逐步落到外來人口頭上絕非旦夕可至!
“羣租”現象的泛濫,這本身就是城市房屋租賃市場無序發展的縮影。北京加強出租房屋管理確有必要,但更應高度關注保護廣大租客的利益。其實,北京並非毫無作爲,公租房建設也許尚需時日,但加強房屋租賃市場管理理應大可作爲。其實在這方面國外有許多有益借鑑,爲了限制租金的飆漲,他們制訂了房屋租賃法,房租管制法、公寓轉換管制法、租賃用住宅拒租禁止法等。從許多發達國家的房屋租賃市場看,其發展的過程,往往也是對房客權利努力伸張的過程。禾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