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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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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葉先生有一個困擾。由於他曾購買的一套房有三個房產證,超出了本地規定的家庭限購套數。他想購買第二套房,卻沒有資格。
“能不能把三個房產證變成一個房產證呢?”葉先生說,限購前,他購買了一套166平方米的商品房,位於大良東區的一個樓盤。當領取房產證時,他才發現,166平方米的房子居然有三個房產證。限購令出臺後,他卻傻了眼:買了一套房相當於買了三套房。“想購買第二套房,卻沒有購買資格了。”
葉先生想知道,在限購的大背景下,通過哪些方式,可使其能夠獲得購買第二套房的資格?
可將名下房屋贈與、轉讓給家人
究竟一套房的三個房產證能否“合成”一個房產證?在限購背景下,葉先生能否獲得購買第二套房的資格呢?記者採訪順德區土地房產登記發證與交易中心相關負責人瞭解到,限購政策出臺後,不少市民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
“這種現象相當普遍。很多人會把名下的房屋贈與、轉讓給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從而獲得購房資格。”該負責人詳細說道,限購後,順德戶籍的夫妻和未成年子女只可以擁有兩套房。葉先生現在相當於已有三套房,他至少要轉讓出其中兩套房纔有購房資格,他可將這兩套房產贈給父母或子女。
爲何會出現一套房有三個房產證的情況呢?他解釋說,根據當時國家對商品房的調控規定,一個樓盤裏9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和9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要達到一個固定的比例,“所以開發商會將大面積的房子分成小面積的房屋產權證。而這一做法,是符合規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