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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七市單身人士可在莞申請公積金。記者盧政攝
珠三角七市職工在莞申請公積金貸款政策放寬但必須提供戶籍在莞證明或在莞繳納1年以上社保證明
日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出通知稱,珠三角七市職工在東莞申請公積金貸款,提供戶籍在莞證明、單身職工提供1年以上社保證明或配偶在莞繳納1年以上社保證明,其中任意一項即可。這意味著,今後珠三角七市職工,單身人士只要具備東莞戶籍或在莞繳納社保滿1年以上,也可以在莞申請公積金貸款了。
七市單身職工可在莞申請公積金貸款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士介紹,自實施珠三角互貸政策以來,廣州、佛山、珠海、惠州、中山、江門、肇慶等珠三角7個城市的職工,可在莞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只針對『已婚職工、且配偶在東莞繳納滿1年以上的社保』這一種情況。
不過,今後該政策將放寬。日前該中心發出通知稱,廣州、佛山、珠海、惠州、中山、江門、肇慶等珠三角其他城市的職工在東莞申請公積金貸款,從即日起,申請人應提供的證明為以下任意一項:戶籍在東莞的證明;單身職工提供在東莞近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已婚職工提供配偶在東莞近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這也就是說,珠三角七市職工在莞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放寬至單身人士。(記者黃江潔)
提醒:
社保繳納單位須與
公積金繳存單位一致
值得提醒的是,珠三角7市的單身職工若要在東莞申請公積金貸款,若戶籍不在東莞,那麼必須提供在莞繳存滿1年以上的社保證明,且社保繳納單位必須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為同一法人單位。職工必須在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纔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過目前與東莞市有合作協議的公積金互貸城市不包括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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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付清房款二手房
不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本報訊(記者黃江潔)前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稱,今後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時,所申請貸款的住房須未付清房款,且首付金額須等於房價與申請貸款額度的差額,該中心將嚴格按照《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條款進行審核。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介紹,根據規定,如果《房地產買賣合同》裡標明,購房者已經全額付清了二手房房款,這種情況下是不可以再申請公積金貸款的。
此外,按照規定,職工申請公積金購買二手房時,其房款首期付款發票或收據須等於住房交易價與申請貸款額度的差額。也就是說,假設張先生申請公積金購買一套總價50萬元的二手房,貸款額為30萬元,那麼其首付必須達到20萬元,即等於總價與貸款額度的差額。
不過,該工作人員提醒,公積金貸款最高只能貸7成,且只有個人首套房纔可享受首付3成。此外,具體的貸款金額還受賬戶餘額的約束,『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不得高於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的8倍。已婚人士夫妻雙方的公積金賬戶餘額可合並計算』。
該工作人員介紹,從去年7月1日起,市房管局取消了辦理二手房過戶須出具《東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證明書》的規定。市住房公積金今後將嚴格按照《房地產買賣合同》審核以上條件。